船运企业纠纷案去年首超2000件
2013-07-24 16:37 | 上海商报 船舷内外
昨天,上海海事法院发布了《2012海事审判情况通报》,即海事审判“白皮书”。上海海事法院院长应新龙表示,今后海事审判“白皮书”将每年发布一次。
因航运企业经营亏损及资金周转困难,近年来船舶抵押融资、租船合同欠付租金、造(修)船违约等方面的矛盾尤其突出。
涉案标的同比增50%
受美债、欧债危机蔓延的影响,自2011年起,航运业就深受其累。在过年一年中,需求增速放缓、运力严重过剩和成本大幅上升的多重压力集中而至,对航运市场造成严重冲击,不少航运企业出现严重亏损甚至破产倒闭。
据“白皮书”统计的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一审、执行等各类案件2571件,同比上升29.78%,是自上海海事法院建院以来年收案量首次突破2000件整数关;审结、执结案件2582件,同比上升28.97%,涉案标的额为26.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50.52%。依法扣押船舶54艘次,同比上升42.11%拍卖船舶6次,同比翻了一番。去年,上海海事法院执行案件到位金额6.74亿元,执行清偿率达到93.99%。其中,船员工资到位金额1030万元,清偿率达到99.1%。
船舶拍卖率仅66%
上海海事法院院长应新龙向商报记者介绍,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纠纷高发,其中因航运企业经营亏损或资金周转困难引发的船舶抵押融资、租船合同欠付租金、造(修)船违约等矛盾尤为突出,呈现申请扣船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拖欠船员工资报酬增多、被扣船舶拍卖船次增加,拍卖船舶成交难度增大的特点。
据统计,2008年,上海海事法院受理的申请扣押船舶案件为19艘次,而2012年已达到54艘次。在拖欠船员工资报酬的案件中,通常为群体性案件。
往年船舶被扣后,大多因船东提供担保而旋即释放,实际进入拍卖程序的较少,一般每年仅1-2艘而已,但2012年达到6艘。同时,拍卖船舶成交难度也相应增大。应新龙表示,因航运市场运力供给过剩以及对未来航运走势持谨慎观望心态,竞买参与人稀少,且出价普遍较低,一次拍卖成功率仅为66.67%。
推小额诉讼暂行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做出司法解释,规定海事法院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单的海事、海商案件,自2013年6月26日起施行。为此,上海海事法院已制定了《上海海事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暂行办法》。
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谢晨介绍,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货运代理合同欠费纠纷等六类案件,若标的额在当年度小额诉讼案件金额标准以下的,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诉讼程序规定在3个月内审理完成,审理平均天数为30天左右。
据悉,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可根据案件需要为当事人指定适当的答辩期和举证期,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和证人。根据当事人申请或征得当事人同意,庭审、调解、听证、接待等审理活动的安排可不受节假日和工作时间限制。海事法院的派出法庭小额诉讼案件金额标准以所在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