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旅业债务风波再起
2013-09-16 08:15 | 中国证券网 船东动态
“目前公司的首要任务是尽全力将旅客安全接送回国。”海航旅业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截至记者发稿时,海航派出的四架飞机(海南航空2架A330、首都航空2架A320)已全部飞抵韩国,正在分批次将旅客接送回国。海航同时表示,将根据游客舱房类型的不同,给与每人2000元左右人民币的经济补偿。
不过,引发此次扣船事件的海航与沙钢船务之间近6000万美元的债务纠纷恐怕不会因游客回国而简单结束。这不禁令人想起海航另一起悬而未决的诉讼案件—与九龙山原董事会之间的股权转让款纠纷。稚嫩的邮轮游艇业在国内才刚起步,海娜号扣船事件值得警醒。行业经营者涉足新兴产业的前提,是完善自身管理,游客安全始终应是第一位的。
海娜号前途未卜
“我们预计最快周一放船,现在也正在积极与对方协调沟通。”海航旅游负责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海航方面已把3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1688万元)保证金支付到韩国当地律师账户,但适逢周末,保证金无法及时支付至法院账户。由于目前船只还被扣押在韩国,“海娜号”下一步的经营情况暂时也不好谈。
9月13日,海航旅业旗下的“海娜号”邮轮被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扣留。原因是,沙钢船务有限公司以法律纠纷为由,向济州地方法院申请扣押船舶。沙钢方面要求缴纳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690万元)保证金才能释放船只,但事发周末,缴纳保证金不顺利,导致船上1659名游客1659及650员工滞留。
海航旅业认为,大新华轮船与江苏沙钢集团旗下沙钢船务之间的纠纷是正常的经济纠纷,当事各方已约定适用英国法律,由英国法院管辖。沙钢船务在管辖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的情况下,通过济州法院扣留“海娜号”邮轮。涉嫌违反国际公约。
国际诉讼律师郝俊波认为,海航旅业邮轮需在韩国港口靠岸,如无特殊情况,此时韩国法院对邮轮有管辖权,韩国法院有权扣留上述邮轮。而这或许正是沙钢船务采取的一种诉讼策略。
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文婕律师则认为,由于济州地方法院扣留“海娜号”后正值休息日,海航方面无法及时处理保证金缴纳、结汇等手续,致使数千名中国公民滞留,法院这一做法有欠考虑。如果原告败诉,法院和起诉一方有可能要承担“海娜号”遭扣、游客滞留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