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娜号”邮轮被扣事件三大焦点
2013-09-16 08:25 | 城市快报 船东动态
1.关于最新赔付方案
昨日下午,海航旅业在首都机场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目前最新赔付方案仍为现金和旅行二选一模式。但现金补偿由原来每人1500元调整为内舱客人2000元,海景房客人2300元,旅行方案为一年内“海娜号”内舱房船票一张。
针对海航提出的赔偿方案,大多数游客表示可以接受,毕竟能回家才是最重要的,但仍有部分游客表示不满,并不接受。网友“苏苏别扭小迷糊”在微博上称,根据他们找到的法律条款规定,现在要求海航给游客每人5000元精神赔偿,团费的1至3倍经济赔偿。
2.扣邮轮是否合法
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马晖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目前情况,“海娜号”邮轮可能被申请了海事强制令扣船。海事强制令可以在诉前申请,并且审理的法院也可以和扣船的法院不一致。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一方对于债务人一方可以提起该等申请,法院做出海事强制令也并不一定做出事实审理而直接下达该令,当然如果申请错误,被申请人(一般为船东)当然可以向申请人索赔。但在“海娜号”被扣事件中,韩国地方法院因正值休息日,海航方面无法及时处理保证金缴纳、结汇等手续,致使数千名中国公民滞留,法院做法不妥。
3.游客该向谁索赔
对于游客应该向谁索赔的问题,马晖律师认为,由于游客和旅行社一方有旅游合同,在旅游无法继续进行后,游客进行索赔时,法律关系是十分明确的。对于乘客,综观维权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难度,游客因无法继续旅游,因为不能按时回国导致了工作上的经济损失,行动被限制期间发生的疾病,因船舶上管理秩序混乱而发生的损害,都可以向旅行社一方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