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燃料集团与华中航运战略合作

2013-11-28 08:24 | 证券时报网 船东动态


广州发展11月27日晚间公告,26日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燃料集团”)与华中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中航运”)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燃料集团与华中航运决定共同打造华东、华中地区煤炭物流及贸易服务体系,推进煤炭贸易、运输、港口仓储及油料供应等相关领域的合作。

协议约定,燃料集团销售给华东华中区域的海进江煤炭在同等商业条件下原则上由华中航运负责配送及物流服务。

燃料集团和华中航运在进行煤炭运输合作的同时,可进行煤炭贸易合作。燃料集团发挥煤炭资源、曹妃甸中转港场地、品牌及资金优势,并在市场原则下提供适当价格优惠条件;华中航运发挥熟悉长江沿岸电厂客户及在海进江物流服务优势,实现燃料集团销售煤炭给华中航运每年不低于200万吨的运作目标,具体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条件成熟时,燃料集团和华中航运可在长江下游共同购置或租赁煤炭中转场地,通过场地运作巩固并做大双方在长江沿岸及腹地煤炭贸易及运输业务。

燃料集团属下油品公司与华中航运展开船舶加油业务合作,即华中航运自有及属下管理的船舶由燃料集团属下专业油品公司在市场原则下负责燃料油供应。

该协议为框架协议,原则上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操作,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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