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半岛船业申请仲裁前财产保全

2013-12-05 07:58 | 国际船舶网 船厂动态


据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消息,近日,舟山浙江半岛船业有限公司因船舶委托建造方欠付造船费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仲裁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在建8万吨散货船和近百段船体,涉案标的金额达5800多万元。据悉,半岛船业是舟山市确定的第一批船舶行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为及时保护造船企业利益、便于以后的仲裁执行,立案庭受理案件后迅速赴舟山盘峙岛的船舶建造码头进行了查封。为保证准确无误,办案人员对近百段船体一一查找编号进行登记,张贴封条,并拍照取证,整个过程历时逾五个小时。

END

关键词: 半岛船业


国际船舶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