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龙穴造船:患病职工系劳务派遣

2014-01-02 08:00 | 工人日报 船舷内外


“事到如今,我们不得不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来希望能够向医院讨个公道,二来希望医院对以后的工人负责。”2013年12月30日,陈经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13年12月26日,本报第5版以《被“隐瞒”的病情》为题报道了广州中船龙穴造船厂员工陈经伟等人怀疑广州造船厂医院(以下简称船厂医院)隐瞒自己患有尘肺病一事,目前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2013年12月30日上午,陈经伟等12名患病职工来到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船厂医院侵犯自己的健康知情权。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一直帮助陈经伟等人维权的尘肺病人刘建伟对记者表示,目前尚不清楚法院是否立案,但无论是船厂医院检查水平和检查设备的问题,还是故意隐瞒的问题,我们都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将此事调查清楚,给患病职工一个交代。

令人欣慰的是,就在当天下午3点左右,陈经伟接到了广州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的电话,该负责人表示,已经开始对此案展开调查。

作为此案的关键证据—患病职工去年7月份在船厂医院拍的胸片,陈经伟等人曾去医院交涉,但医院负责人告诉他们,胸片此前已被船厂拿走去市十二人民医院作对比诊断。而船厂负责人此前曾表示,“胸片已被盗,有报警回执为证。”

但陈经伟等人不相信,再次向船厂索要。船厂相关负责人给了他们一张纸条,上面写着“10个人的胸片在广州第十二人民医院丢了,还有几个人的没丢”,但船厂并没有把未被盗走的胸片交给他们,也未告知谁的胸片未被偷走。

2013年12月31日,他们再次向公司讨要胸片时,船厂负责人答应将在2014年1月2日前将未被盗走的胸片交还给他们。

2013年12月31日17点40分,记者收到来自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的书面回复。该回复称,陈经伟等人属于劳务派遣工,其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船厂并非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法定主体。

该回复还称,事实上,公司收到陈经伟、谭贵秋等人的《广东省疑似职业病报告卡》后高度重视。2013年4月22日,公司开始督促有关劳务公司与陈经伟、谭贵秋等人就后续调岗、治疗、以及诊断期间的待遇达成协议,并对此展开了调查,马上将患病职工调离原来的焊工岗位,让他们从事保安工作。而在处理过程中,企业均主动帮助陈经伟等人申请启动职业病诊断程序,并提前垫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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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船龙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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