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国际海事公约修正案生效

2014-01-06 16:43 | 中国海事服务网 船舷内外


一系列国际海事公约修正案包括:《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LO)和《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已经于201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修订案主要内容包括客船安全(客船进水事故后安全返港);自由下落式救生艇释放系统的操作实验;最低安全配员标准;禁止在海上航行时进行散装液体货物混合和生产作业;经修正的MARPOL附则III;MARPOL附则VI下北美加勒比海排放控制区;非洲南段的冬季区域延伸。

SOLAS 2012年5月修正案

SOLAS修正案于2014年1月1日生效内容包括:

SOLAS第II-1/8-1条,引入有关新客船船载稳性计算机或岸基支持的强制性规定,为船长在进水事故发生后安全返港提供操作性信息。

SOLAS 第III/20.11.2条有关自由下落式救生艇的试验的内容要求自由下落式救生艇释放系统操作试验应该在只有操作人员在船的自由下落放艇状态下或者在模拟放艇状态下进行。

SOLAS 第V/14条有关船舶配员,要求主管机关以透明的程序为每艘船舶建立合适的最低配员标准,并要求考虑IMO通过的指南;发布适当的最低安全配员文件或者等效文件作为必要的最低安全配员证明。

SOLAS第VI章增加了新的SOLAS第VI/5-2条,禁止在航次中进行散装液货的混合,并禁止在船进行生产活动。

SOLAS第VII章替换了第4条有关单证的规定,涵盖了有关运输包装危险货和集装箱/车辆包装证书的运输信息。

SOLAS第XI-1章第XI-1/2条有关加强检验的内容,使A.1049(27) 2011年散货船和油船检验期间的强化检查方案国际规则(2011 ESP Code))具有强制性。

MARPOL 2010年10月修正案

MARPOL修正案于2014年1月1日生效内容包括:

经修正的MARPOL附则III —防止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该修订意在使附则与具有强制性的国际海运危险品(IMDG)规则的下一轮更新相契合,以要求有关货物必须按照相关条款的要求进行运输。

北美加勒比海排放控制区

在MARPOL附则VI下北美加勒比海排放控制区(SOx, NOx 和PM)生效。

《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修正案

《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第47条的修正案将非洲南端的冬季区域向南延伸50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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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际海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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