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将实施

2014-02-28 08:18 | 新华日报 船舷内外


2月27日,江苏海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修订的《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将于4月1日实施,长江江苏段安全航行最高时速将提高到28公里,最低时速提高到7.5公里。

目前,进出长江江苏段的船舶数量已经突破200万艘次,水路货运量超过10亿吨。权威报告显示,水运水路运输成本仅为公路的1/7,铁路的1/3。4月1日起实施的《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新规定主要有九个方面的变化,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取消以往为小型船舶设置的特定航路和航行警戒区,今后长江江苏段不区分大小船舶,全部在各自航路靠右航行。江苏海事局通航处处长邓振钢介绍,以前长江水域存在大量的小型船和挂机船,由于马力小要走缓流,但长江缓流有时候在左岸有时候在右岸,要走缓流就要横越长江,所以设置了航行警戒区。现在小型船舶均已被动力较好的舱机船代替,所以无需选择缓流水域航行。

新规还取消了超大型船舶概念,今后大型海轮只要满足长江江苏段的通航水深、通航高度等要求,就可以进江航行,不需再经过额外的审批和拖轮护航等安全措施。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算了一笔账,以前大型海轮进江要用拖机护航,从南京到上海往返,一条拖轮跑一趟至少需要10万元。今后海轮直接进江,航运企业的负担将大大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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