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协会欢迎联营体豁免延长

2014-04-03 17:09 | 国际船舶网 公告公示


日前,欧盟决定将对船公司的联营体豁免延长5年至2020年4月,世界航运理事会(WSC)、国际航运公会(ICS)、欧洲船东协会(ICS)纷纷表示欢迎这一决定。

法律环境的确定意味着联营体成员间的协议或对这些协议的补充修改(包括终止和加入其它联营体)能够由船公司独立评估。

欧洲竞争管理当局支持联营体共享船舶以降低成本,而非合谋定价,这点与班轮工会有很大不同。

货主集团辩称船公司2015年到期的集体豁免权其实已名存实亡,因为当前P3等超级联盟的体量已在正常的竞争法律规定之外。船东集团认为规则未做大的改动,但联营体规则稍有修改。

欧委会表示对现有法律框架做任何调整都应避免给船公司带来合规成本。

现有法规规定任何市场份额在30%或以下的联盟将豁免于欧洲竞争法,那些超过30%的联盟也不违法,但必须进行自评以确保不滥用市场主导地位。这很可能也将适用于P3网络。

联营体在生产力和“航班和挂靠频率、船期改进以及使用更现代化船舶或设备,包括港口设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服务和定制化航线”方面有很大提高。

世界航运理事会(WSC)、国际航运公会(ICS)、欧洲船东协会(ICS)同意1995年起实施的联营体豁免大部分未做改动,船公司进入市场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然而,运力过剩以及由此导致的经营成本高企对船公司来说是非常大的挑战,但对欧洲的进出口商而言则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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