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二五内河船型标准化实施意见出台

2014-04-18 08:23 | 国际船舶网 船舷内外


4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二五”时期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5年底航行于长江干线和京杭运河的运输船舶标准化率达到70%。

截至去年底,江苏省共拆解长江干线老旧运输船舶1963艘,居长江沿线省市前列。今年,江苏省计划全面完成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启动“十二五”期内河船型标准化工程,完成拆解、改造内河运输船舶700艘,建造标准船1500艘。

实施意见明确,到2015年底,江苏籍标准化船舶占其内河运输船舶总吨50%以上,其中航行于长江干线和京杭运河的运输船舶标准化率达到70%,基本实现内河客船、危险品船等重点船型的标准化;平均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05年下降14%以上,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15%以上,江苏籍航行于三峡库区和京杭运河运输船舶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率(或集中回收处理率)达到100%,其他内河达到50%;江苏籍内河船舶平均吨位达到800载重吨,其中航行于长江干线船舶达到1600载重吨,航行于京杭运河船舶达到500载重吨。

自2016年1月1日起,江苏省禁止200总吨以下的干散货船通过京杭运河苏北段船闸(符合《京杭运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船舶和重大件船、运输鲜活货的船舶除外);禁止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通过京杭运河苏北段船闸;禁止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淮河水域航行。

根据实施意见,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使用LNG清洁能源船舶在我省享受优先过闸且不加倍征收过闸费的优惠政策。江苏现有船舶拆解改造的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各50%的比例承担,具体为:2014-2015年地方承担的补贴资金每年由省财政安排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2亿元,由省交通运输厅通过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在部门预算中安排1亿元,由各地财政安排补贴资金0.5亿元。(苏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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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江苏船型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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