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在即

2014-04-25 16:26 | 中国船舶报 船舷内外


4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近期,工信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和《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将组织开展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申报工作包括申报和初审、专家评审、审查公示三个阶段。企业按自愿原则提出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申请。申请企业须编制《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申请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通过本地区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通过所在企业(集团)总公司提出申请,并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船舶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对所属船舶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

工信部将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船级社共同组织专家,对经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评审。中国船协、中国船级社将制定专家评审程序,建立评审专家库,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工信部将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对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予以公告。工信部对公告制度实施常态化管理,成熟一批公告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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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信部船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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