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货轮撞沉渔船赔偿180万

2014-05-09 17:01 | 中国水运报 船舶动态


日前,中国、新加坡、卢森堡三个国家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在广州海事法院最终就“安娜普纳”(X-Press Annapurna)轮与“桂北渔80083”船碰撞纠纷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被告支付原告180万元。目前,原告收到了被告支付的和解款项。

据广州海事法院办案法官介绍,原告广西北海市民蒋某诉称:2011年9月19日晚,蒋某所有的“桂北渔80083”船在广东台山川岛以南海域捕鱼时与被告亚历山大私人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新加坡籍“安娜普纳”轮发生碰撞。 “桂北渔80083”船沉没,船舶全损,船上8名船员落水。西英船东互保协会(卢森堡)出具了担保。事后,江门海事局出具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论书,认为“安娜普纳”轮应造成碰撞负主要责任。蒋某随后将亚历山大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西英船东互保协会告到广州海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渔船、渔具、燃料和鱼货损失共计5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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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X-Press Annapurna桂北渔8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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