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远洋原副总宋军被判死缓
2014-05-30 08:07 | 第一财经网站 船界人物
中纪委官方网站今日发布消息,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军,因受贿罪、贪污罪、妨害作证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日前,青岛市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宋军开除党籍处分。
中纪委网站未公布更多细节,中国法院文书网也未公布宋军的判决书。《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宋军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青岛市中院在去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宋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宋军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高院于去年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这起案件的审判已经历经三年。2011年4月第一次开庭审理。当时,检察机关指控宋军贪污受贿7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00多万元,其中大部分款项被宋军用作了房产投资。当时传宋军在全国各地购置了37套房产。
宋军拥有南开大学博士学位,在青岛中院的庭审中,宋军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称自己是遭人陷害。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起初检察机关指控的宋军贪污受贿数额,在随后的判决中基本得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