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团结船厂新建船舶擅自试航
2014-06-16 08:48 | 中国江苏网 在建新船
6月12日,扬州海事局及时纠正了一起未经海事部门许可,在仪征捷水道拟从事试航试车作业的违法行为,成功消除一起通航安全隐患。
当日14时50分,扬州海事局海巡06401艇在仪征捷水道巡查发现,一海轮在舜天船厂附近水域徘徊不前,似航行似靠泊,船舶动态明显异常。此时正值船舶流量高峰,上水船舶习惯性选择北岸一侧航路行驶,航行到此纷纷往南侧转向,需绕过该船方可正常航行。海事执法人员立即在现场实施疏导维护,用高频电话、高音喇叭宣传引导上行船舶沿航道中间或偏南岸一侧行驶,与海轮保持距离安全通过。
后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获知,该海轮是扬州团结船厂一艘新建集装箱船,尚未取得船舶证书,本航次只配有试航证书,应属于试航船舶,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事船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立即纠正违法行为,未经海事部门许可不得从事试航作业。在海巡艇的全程监管下,该海轮于15时10分安全靠泊至团结船厂岸边水域。
近期,海事部门将以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持续保持打击水上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对新建船舶、试航船舶的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辖区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为保障辖区水域的安全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