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航线负运费致每周近亿亏损
2014-06-23 08:25 | 一财网 船东动态
中日航线负运费致每周近亿亏损 货主货代班轮公司上书航交所求救
在以马士基为首酝酿组建的P3联盟被中国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批否决后,国内三大央企航运巨头史无前例的“结盟”,却在中日航线上愈演愈烈,“负运费”的尴尬有增无减。
上个月,隶属于中远集运、中海集运和中国外运的泛亚航运、浦海航运与中外运集运公司,在上海低调签约,约定在中国—日本集装箱运输市场上开展合作,自5月上旬起,三方在华北、华东地区的重要港口至日本关东—关西—九州航线上,以共同投船并互换舱位的形式,进行合作经营,拓宽航线覆盖面、增加班期密度。
这也是以前以竞争为主的三方首次携手,进行深度合作,不过,选择的合作线路,并不是欧美等主要的远洋干线,而是基本只有中国企业在经营的中日航线。
据记者了解,从上月8日开始,三家就联合陆续在上海、青岛、大连始发到日本的航线上增加了各约1000TEU以上的运力投放,目前在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到日本航线市场的份额已经分别占据了约39%,50%,47%和26%。
一个月后,三方结盟的“效果”也已经显现,上海到日本市场的运价已经跌到了-500美元/TEU,连云港、青岛到日本的运价更是跌到-650美元/TEU,天津、大连、威海、烟台到日本的运价也跌到-580美元/TEU。
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日本航线的价格混乱,已经让这条航线上的很多货主、货代、班轮公司无所适从,开始联名上书交通运输部旗下的上海航交所,要求出面规范。
在这封《致上海航运交易所的一封公开信》中提到,按照粗略统计,各口岸累计每周出口量约4万TEU,目前市场运价导致每周近亿人民币的亏损,必然某些公司会退出市场,同时留存的公司也是伤痕累累。
事实上,运价为负的反常情况,多年前就曾经在中日航线市场上出现过,由于中日航线线路短,船舶周转周期短,行业进入门槛低,越来越多船公司进入后,常常大打“价格战”。
从2003年开始,中日航线就出现过负运价的情况,直到2006年“负运价”愈演愈烈时,交通部一度发布《关于整顿和规范中日航线班轮市场秩序的公告》,并处罚了四家低于正常合理水平运价、妨碍公平竞争的违规经营公司。
不过如今历史重演后,尚未有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协调。“组建联盟最终的目的应该是通过协调甚至合并运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避免运力过剩带来的价格战,而作为央企,如何确定自己的定位,在什么航线上应该联盟也非常值得商榷。”一位行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中日航线市场,主要是八九家国内企业“窝里斗”,除了中远、中海、中外运三家央企,还有海丰国际、中通海运、共同海运、上海锦江航运等几家民营或者地方航运企业。
今年年初,中远集团与中海集团曾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业务发展和项目投资方面优先考虑将对方作为合作伙伴,建立战略联盟、开展合资合作、协调资源配置、互为供应服务商、共同开发客户、开拓新兴市场等,但在两家公司重点经营的欧美航线上,实质性的合作至今未有开展。
附:《致上海航运交易所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上海航运交易所 张页总裁:
您好,针对5月10日开始中日航线因为中远中海中外运三家(C3)央企联盟,扩运力,增份额,大打运价战而导致市场的极度混乱,有以下情况反映,同时有三个问题请求公开回复:
1、C3联盟导致市场失衡加剧,低运载率成为常态。为什么5月10日前全国各地运价平稳 ,5月10日之后失衡加剧? C3在中日本航线上联盟实际上是中海集团下属的三级公司上海某公司经理,中远集团下属的三级公司上海某公司经理,在两大集团历史性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情况下,偷合取容,不顾市场情况,不顾企业将会面临的巨大亏损,编造盈利以及成本下降等谎言,逐级上报,骗取新任集团领导的信任,由此成为各自集团的政治明星,为自己仕途铺路。。。。。。大伪似真,大奸似忠,如此运行几个月后,如果各自集团能够认真对这两个三级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则一切昭然天下。巨额的国有资产流失导致昔日的政治明星会像流星般陨落,如此行为等待他们的必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C3 联盟从5月10日开始运营至今,上海市场运价为USD-500/TEU,连云港,青岛运价为USD-650/TEU,天津,大连,威海,烟台运价为 USD-580/TEU,全国运价已经疯狂,日本航线一片混乱,货主货代无所适从。按照粗略统计,各口岸累计每周出口量约4万TEU,目前市场运价导致每周近亿人民币的亏损,必然某些公司会退出市场,同时留存的公司也是伤痕累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委托的行业主管部门--上海航交所,是否应该出面进行规范?
2、C3在中日本航线上联盟绝对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此次联盟采取排他的合作方式,就是要垄断,而且已经开始实施。C3 联盟从5月10日开始对日本收货人采取垄断的做法,擅自更改已经沿用20年的日本收费标准,强行在日本加收超过USD100/TEU的插电费用,此举国恨民怨,已经遭到中日两国收发货人的强烈愤慨和抵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委托的行业主管部门--上海航交所,是否应该出面进行制止?
3、C3联盟后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上海航交所日本航线专业委员会章程,属于擅自增加运力,严重违反国际海运条例规定,涉嫌垄断并以低于成本价进行倾销,作为中华人名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委托的行业主管部门--上海航交所,是否应该出面进行调查?
截止目前,民间协调机制陷入僵局,后续监管制度亟需完善,已经真正到了航交所出面的时候了。我们相信在上海航交所尽快采取规范,制止,调查等一系列必要程序后,按照我们习主席的要求洗洗澡,正衣冠,真正依法履行交通主管部门的职责后,市场能够平稳,企业能够生存,政治明星们也可以躲过一劫。强烈要求立即重新改组航交所领导下的日本航线专业委员会,改组后召开全体成员会议,邀请交通部领导,中国船东协会以及各地船东协会领导,严格按照交通部文件组织各地开始严查。
期盼您的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