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开展外商独资船舶管理公司试点

2014-09-04 08:22 | 一财网 船舷内外


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稳步推进对外开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稳妥开展外商成立独资船舶管理公司、控股合资海运公司等试点。

这并非全新政策,早在去年9月上海自贸区设立之初的扩大开放举措中就提出,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来自上海浦东新区航运办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已经有3家外商独资船舶管理企业完成落户,这三家分别是上海润元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海工船舶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马士基船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此外,来自德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的其余6家船管企业正在办理工商注册过程中,其中包含全球第四大船舶管理企业FLEET。而V-ship、Grig等国际船管巨头落户项目也在进一步洽谈中。

船管企业主要从事船舶的技术支撑、安全运营和船员管理等三方面工作,允许外商独资将方便船管企业吸纳全球人才。船管行业对税收的贡献并不大,但是技术含量较高,而且是航运人才的集聚地,同时也成为航运中心的决策点。

中国是海员资源大国。在自贸区新政影响下,上海有可能成为全球船舶管理中心之一,这也意味着,对中国的船舶管理人才、远洋船员特别是高级船员的需求将会不断增长,同时对于中国企业的船舶与船员管理将带来新的冲击。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何建中在3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是一个航运大国、船员大国,但是参与制定国际航运游戏规则的能力和程度还不够,这跟中国国际化的航运管理人才比较欠缺也有关系。“我们是海员大国,实际上真正外派海员只有12万,我们整个海员队伍是150万。不说西方国家,就是东南亚一些国家,我们海员外派的水平也不如他们,这都是需要培养和提升。”

但是,近日也有船舶管理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中国海员工资、补贴都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税征收与国际惯例不符,低收入、高税收往往导致人员流失。

上海打捞局工程船队潜水队队长金锋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也曾建议,借鉴世界主要航运国家的通行做法,对出海超过半年以上的海员、船员减免或少征个人所得税。

浦东航运办方面称,正针对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反映的船员个税征收与国际惯例不符、代收代付所产生的税负问题,船供备件的报关便利化等核心问开展企业调研,研究对策,争取借助自贸区的改革之机,在相关领域取得更多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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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贸区 船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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