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CO新造船合同为难造船业

2008-11-09 00:07 | 本站原创 公告公示


经过两年的精心准备,不久前,波罗的海国际海事工会(BIMCO)正式推出了标准新造船合同,这份合同涉及船舶建造、贸易及拆解等诸多行业和领域。因为BIMCO认为船厂的话语权多于船东,船东、船厂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所以其标准合同的许多条款直指船厂,令船厂的风险与成本加大。造船专家认为,新标准合同从保护航运利益角度出发,通过提高建造标准、增加船厂风险和加大船厂成本等三个方面,向造船业发出挑战。

技术标准提高

    除实行共同规范和新涂层标准等诸多方面规定外,合同还要求新造船舶毫无保留地符合船级社、IMO和有关当局在合同生效之日前采用、认可或生效的法律法规。如果有些法律法规在合同签订日前并未生效,但已经被批准、认可、公布在交船期前要强制执行的,船厂应该按上述标准建造交船。船级社的规范修改如果在合同生效前批准公布,船厂必须执行新的规范,且不能对船价、交船期进行调整。

船厂风险增加

    技术风险。例如,如果船厂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正式证书,船厂要补偿船东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损害和额外费用;交船文件里必须包含IMO有害材料清单,某些文件还需公证,这些要求比通用合同严格得多。

    交船风险。例如,新合同对所有船厂只有一个统一标准,即交船优惠期为30天,最晚交罚款期为180天;保函有效期为交船后300天或争议解决后30天,并且以期限晚的为准,这对国内银行审批船厂开出的保函,增大了难度,特别是有关争议解决后30天的规定,更是一个难以掌握的未知数。

    潜在风险。例如,船厂的分包工作只能局限在技术说明书和厂商表规定的范围内,不能随便更改;同时规定,所有事情都不能影响、改变船厂应该负的设计、建造、交船责任,将船厂的责任置于不可推卸之中。

法律风险。新合同规定,适用法律可以是英国法,也可以是双方约定的某一国家的法律。根据习惯做法,一般是签约双方认可的第三国。出现纠纷时选择其他国家的法律进行仲裁,这对中国船厂不利。另外,如果船东要求船厂提供技术说明书和主要设备的原产地,不仅牵涉到船厂,还与钢材、油漆、木材等原料厂商和设备制造厂商有关,由此会因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而影响交船。

船厂成本上升

    原材料增加或标准提高导致建造成本上升。例如,在环保要求方面,规定船厂在设计和建造船舶时要最小化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材料,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成本。

造船周期延长加大船厂成本。新合同规定,如果船级社的规范修改在合同生效前批准公布,船厂必须执行,如果在合同生效后批准公布,双方要协商调整,假如不能达成一致,船厂要先实施。这项条款极易影响生产计划,使造船周期延长。

    工作量加大增加船厂成本。新合同规定如果船东要求,船厂要提供厂商表里主要设备的原产地及技术说明书;对于用在船上的潜在有害物质,船厂要列出表格,注明其原产地。这些都会增加船厂的工作量,导致成本上升。

    费用分摊更多考虑船东利益,增加了船厂的负担。如新合同规定,船舶建造保险要以船厂和船东的共同名字来买,费用由船厂承担;船舶小修改、小更换节省下来的费用归船东,增加的成本归船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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