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增9种船舶垃圾类型

2015-04-14 08:35 | 国际船舶网 船舷内外


香港将对“船舶垃圾”的定义新增加9种目录,包括食品废弃物、运营废物、食用油、渔具和动物尸体等,作为新商船航运(防止垃圾污染)法规的一部分。

据香港运输与房屋局发言人透露,IMO采用MARPOL来刺激立法,以最大限度的防止船舶污染,这就要求监管船舶垃圾污染,这在MARPOL Annex V中有体现,并于1995年在香港通过商船(防止垃圾污染)法完成实施。

发言人指出,随着现有法规的废除,新法规寻求进行最新的船舶垃圾国际监管要求,禁止向海洋排放上述新增加的垃圾类型,这有利于更好的保护海洋环境。新法规还要求船舶张贴标语牌,告知船员和乘客有关排放要求,建立和保存垃圾管理计划和记录簿。

新的法规将于今年4月15日提交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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