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负债超10亿!
2017-12-07 17:12 | 港口圈 船东动态
11月29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大连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这家“负债总额远高于账面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航运公司走向终结。
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截止2017年11月14日,大连航运集团的资产总额为5.03亿元,“账面资产多已不存在”,负债为11.88亿元,除了已核实的账面债务以外,截至2017年11月8日,大连航运集团已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逾10亿元。法院裁定,大连航运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其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宣告破产符合法律规定。
大连航运集团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大连航运集团20%的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大连航运集团主营业务涵盖国际远近洋货物、集装箱运输,沿海客运,客货滚装运输,港口装卸,国际劳务等。
港口圈查询天眼查得知,丛鸣为大股东,占股52.8%;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占股20%;大连新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占股19%;大连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4%;大连瑞威尔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占股4%;钱仲元占股0.2%
事实上,大连航运的债务危机早有迹可循。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大连航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大连航运集团大连海运总公司自2014年以来已被13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原因多为未履行支付款项的义务。天眼查的信息显示,大连航运集团共涉及9条欠税公告,涉及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总金额约150.59万元。大连航运集团曾试图通过质押股权的方式来融资,质押的股权数量超出总股本的70%。
2016年年报显示,大连航运集团第一大股东丛鸣持股52.8%,出资额为1056万元。而早在2013年1月,丛鸣已将其持有的1056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了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期,大连航运集团第三大股东、持股19%的大连新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也将其持有的380万元股权质押给了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在10月30日的一起船员与新海航运公司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中,法院文书表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大连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经查,被执行人,即大连航运集团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导致该次执行程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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