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应对挑战,做压载水管理公约的“深度参与者”

2018-11-17 16:49 | 中国船舶报 船舷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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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向国际海事组织(IMO)递交加入《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文书,压载水管理公约将于2019年1月22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从压载水管理公约履约的“旁观者”到即将履约的“深度参与者”,这不仅仅是我国海事业扮演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也对今后我国开展履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我国海事业各方要加强对压载水管理公约的理解,并积极配合国内海事业主管部门开展宣贯、培训工作,推动履约工作顺利开展。另外,由于履约工作涉及海事业产业链的上下游,因此,国内造船、航运、港口等产业在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增强应对公约能力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力争在履约过程中实现压载水管理研究、产品研制、市场开拓等多领域的“弯道超车”。

作为一项对国际海事行业影响深远的规范,压载水管理公约从制定到正式生效经过了13年的时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今年才递交加入文书,但是从压载水管理公约的制定开始,我国海事界就十分关注这一规范,并积极参与其中。早在2004年,河北海事局就开始负责跟踪压载水管理公约的相关议题;中国船级社从公约制定阶段就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技术支持工作,并发布多份《压载水公约实施指南》协助业界熟悉公约、做好履约工作;很多船企成功开展了压载水处理系统的安装、改装工作,多家配套企业研制成功压载水处理系统并获得订单,有的企业还获得了标准更为严苛的美国海岸警卫队认可,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我国制定的多项压载水系统国际标准还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此外,国内航运企业和港口也都在压载水管理公约生效之前就采取了多种措施,为满足公约的要求做好了准备。这为我国更好地开展压载水管理公约的履约工作夯实了基础。

不过,虽然压载水管理公约已经正式生效一年多,但受制于技术条件不成熟、实际经验不足等诸多因素,目前我国一些相关政策仍然没有完全成熟,一些技术标准也不完善。此外,不管是在对压载水管理公约的研究、理解以及标准制定方面,还是在压载水处理系统的研发与市场开拓方面,我国与欧美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相比,仍然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问题都给我国加入压载水管理公约后开展履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针对这一国际海事行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规范,我国海事业以及造船、航运、港口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都须做好充足的准备,以应对各类挑战,更好地开展履约工作。于海事界而言,首先,我国海事业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压载水管理公约的最新研究进展,把握政策、立法等方面的发展新动向,结合我国履约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指南,通过开展培训、宣贯工作,引导海事界各方做好履约的全面实施工作;其次,我国海事界对压载水管理公约的相关研究应更加细致,由点到面、由浅入深,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参与,并力争在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更大“话语权”。对我国船舶行业来说,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做好压载水管理公约实施相关法律文件的制修订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履约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其次,要提高技术实力和产品稳定性,船企与压载水系统生产企业须准确理解压载水管理公约的实施细则,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投入,并积极布局全球售后服务网络,以提供高效的售后服务支持。更重要的是,我国造船、航运、港口等海事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必须意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加强交流互鉴、注重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压载水管理公约履约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国船舶工业在过去40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经历并最终成功应对一项又一项国际新标准、新规范的考验,进而成长为世界造船第一大国。正是得益于应对新标准、新规范积累的经验和我国船舶工业不断增长的实力,如今面对压载水管理公约的新考验时,我国船舶工业才有底气、有能力主动积极地开展履约工作,并最终使其成为我国船舶工业再次腾飞的新机遇,助力我国早日建成造船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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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压载水管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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