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起《压载水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
2019-01-22 17:12 | 中国交通新闻网 船舷内外
1月22日起,《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简称《压载水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作为国际海事组织(IMO)在海洋环保领域制定的最重要的公约之一,该公约的生效实施将对我国航运业带来哪些影响?海事部门将采取哪些监管举措?相关港航企业又有哪些应对措施?
□链接
关于《压载水公约》你应该知道的那些事
●什么是压载水
压载水为控制船舶纵倾、横倾、吃水、稳性或应力而在船上加装的水及其悬浮物。在船舶航行、装载货物过程中,需要常常排放或吸入淡水或海水,以实时调整船上压载水量,保障船舶安全平稳运行。
●压载水导致的生物入侵等问题是海洋四大危害之一
船舶加装压载水时,会同时将当地海域的水生物装载到压载舱中,直至航程结束后随压载水排放到目的地海域。每年约有50亿吨船舶压载水被搬运,每天可有3000多种动植物随压载水被运到世界各地海域,导致异地海洋生物入侵并大量繁殖,破坏当地海域生态平衡,危害渔业资源。据环保部门的统计数据,因海水中外来生物入侵造成的我国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74亿元,而间接的经济损失可能高达每年1000亿元。船舶压载水携带的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转移被全球环境基金组织列为危害海洋的四大威胁之一。
●核心要求
在公约实施初期,船舶需要通过置换压载水的方式来缓解压载水携带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入侵的情况。具体要求为:船舶需要在距离最近陆地200海里,水深超过200米的区域对船上携带的压载水按照公约要求的方式进行大洋海水置换。
按照公约规定的时间表,所有船舶在2024年9月8日之后都需要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或者使用岸基压载水管理系统的方式对船舶携带的压载水进行处理,从而最终消除上面提到的这些危害,具体的要求如下:
●生效历程
1988年,IMO首次提出压载水的有害水生物问题。
1993年,IMO第18届外交大会应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UNCED)请求,以IMO A.774(18)决议通过指南。该决议请求环保会和海安会对有关压载水指南的应用问题继续进行审议,以使该指南成为制定MARPOL73/78公约新附则的框架。
1997年11月,第31届环保会通过《关于防止船舶压载水引进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指南》(A.868(20))。
2004年2月,在伦敦召开的外交大会上通过《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控制与管理公约》。
2016年9月8日,芬兰批准《压载水公约》,至此缔约国总商船吨位达到35.1441%,共52个缔约国,促使公约达到所要求的至少30个国家签署、代表全球商船吨位的35%的生效条件。
2017年9月8日,《压载水公约》正式生效实施。
2019年1月22日,《压载水公约》在我国生效。
存活微生物数量最小尺寸大于等于50微米少于10个/立方米最小尺寸大于等于10微米且小于50微米少于10个/毫升指标微生物允许的浓度有毒霍乱弧菌小于1个湿重单位/100毫升或小于1个湿重单位/克大肠杆菌小于250个湿重单位/100毫升肠道球菌小于100个湿重单位/100毫升
□海事管理
出台标准推进压载水取样分析能力建设
为有效应对公约生效,推动航运业转型升级,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紧紧围绕《压载水公约》核心议题开展国际谈判和地区谈判,多次参加国际海事组织会议,并向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多次提交提案,充分表达了我国立场,维护了我国航运业的利益。
作为《压载水公约》履约主体,海事管理部门以基础科研为依托,积极做好各项履约工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危管防污处调研员董乐义介绍,近年来,海事管理部门在外来生物入侵防控领域了开展了十余项基础研究工作,并先后起草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船舶压载水取样及检测技术要求》和《船舶沉积物接收处理设施技术要求》等行业标准,对在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国际航行船舶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
“船上快速取样和实验室详细分析是判定船舶是否符合《压载水公约》要求的关键环节。目前,我们在加快推进压载水取样、分析能力建设。”董乐义介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支持有关单位研发了我国第一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手持式压载水快速检测设备,并启动了压载水快速检测设备招标采购工作,计划为全国海事执法人员配备压载水快速检测设备,为支持行业履约提供了保障。
港口接收设施是保护海洋环境、防止船舶污染的重要手段,IMO制定MARPOL公约将港口国提供港口接收设施作为强制性规定。当船舶不能符合《压载水公约》排放标准时,船基和岸基接收设施可以作为应急处理手段。董乐义表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积极推动包括船基和岸基接收设施在内的港口应急设施建设,鼓励港口经营人或从事港口服务的单位建设压载水接收处理设施,以应对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故障或其他突发状况导致的无法满足《压载水公约》要求的情况。
2018年,交通运输部“十三五”中期规划调整中正式批复组建国家压载水检测中心。该中心将建设成为国内首家集压载水检测、压载水处理技术研究、压载水携带外来生物入侵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和压载水管理技术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综合性实验中心,提升我国船舶压载水携带外来生物防控水平和处置能力。
严格监管检测结果需满足公约标准
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派,河北海事局承担了国内《压载水公约》履约跟踪和研究工作。日前,河北海事局计划在辖区内选出履行《压载水公约》的船舶开展全国首次港口国监督检查,对选取船舶的压载水管理证书、压载水管理计划和压载水记录簿等证书、文书进行核查,对船员压载水管理和操作的熟悉程度及压载水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处理后的压载水进行快速取样和检测。
“目前,我国对国际到港船舶会严格依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颁布的《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监督管理办法》来执行。同时,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河北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工作人员张波表示,船东需要关注部分国家单边立法问题。比如,目前不加入《压载水公约》的美国,其本国有自己的压载水管理法规,相较于公约来讲,在执法尺度上可能会更加严格。对于不能满足美国压载水管理要求的船舶,可能会处以数百万美元的处罚。
据介绍,《压载水公约》执行的经验积累期是自2017年9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这个期限内,各缔约国可以根据需要对船舶进行取样和检测,检测结果不作为对船舶采取强制行动的依据,但是也不免除船舶保护水域环境的义务,也就是说可以不处罚,但是需要满足公约排放标准。
□航运企业
成本增加航企应合理安排改造计划
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副教授党坤表示,《压载水公约》对我国生效意味着公约对中国旗船舶及在中国管辖下营运的船舶开始有法律效力,船舶应按照公约要求开展船舶压载水管理。“这将对远洋船舶产生较大影响,远洋船舶必须安装经IMO认可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党坤介绍,不同船型压载水管理系统的价格从几万美元到几十万美元不等,这对航运公司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远洋运输微利的情况下,航运公司经营成本压力骤增。
公约的实施将加速全球航运业的转型升级,对我国航运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公约要求国际航行船舶加装压载水管理系统来满足压载水排放标准,预计将为我国航运业增加成本数十亿元。一方面,成本的抬升可能会淘汰一批规模小、管理差的航运企业;另一方面,也会极大地提升优质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于缓解运力过剩,规范航运市场竞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船东要合理安排船舶进船坞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的时间。”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教授范中洲表示,特别是对于从事内外贸兼营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可考虑将相关的国际船舶证书换成国内船舶证书,或者选择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考虑到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的最后期限为2024年9月8日,对于部分老旧船舶来说,可以在此期限后将船舶转为国内航行或者拆解的方式来规避公约要求。
据了解,目前,中波轮船股份公司(简称中波轮船)已经安排船舶取得《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压载水管理计划》和《压载水记录簿》等相关证书、文书,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的船舶持有《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证书》的副本或复印件。由于美国本地压载水管理规定生效较早,中波轮船中方航经美国航线5艘船舶在2017年、2018年陆续完成经IMO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安装。其余船舶在IOPP证书换证到期前陆续完成安装。
“对于船公司来说,考虑到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的成本、设备的成熟度、后期产品成本有望下降等因素,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的时间越迟越有利。很多船公司会按照《压载水公约》规定的最后期限之前的坞修时间来安排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安装。”上海福建国航远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对船舶进船坞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的时间已经进行了相关安排。
美国船级社相关专家表示,目前,仍有很多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的设计相对简单,可用改造空间较小,备用功率不足。对船龄超过10年的船舶的船东和船舶经营者来说,应该考虑是否改造压载水管理系统。与安装新装置相比,压载水管理系统的改造将面临着更多挑战。为充分履约,压载水管理系统改造应有详备的规划。
加强培训提高履约水平
航运企业要加强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中涉及压载水管理内容的培训,对船长等高级船员和执行压载水管理操作的普通船员的熟悉培训等。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讲师黎泉表示,从目前国外开展的压载水管理检查来看,主要缺陷都集中在船员不熟悉压载水管理操作上,定期开展船员培训很重要。
很多航运企业已经开展了对压载水管理内容的培训。上海福建国航远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与压载水管理系统制造商一起就压载水管理系统原理、操作、维护保养、常见故障处理及人员防护等内容对船员进行充分培训和定期演习,以提高船员对压载水管理系统的操作能力。
“为了更好地履约,公司已经熟悉和掌握公约、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的《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船级社发布的《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有关压载水管理的具体要求,以及我国颁布的涉及压载水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波轮船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中涉及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的要求纳入公司及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并指定人员熟悉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的管理。
□设备制造商
抓住机遇加快技术研发与应用
压载水管理主要有压载水置换和压载水处理两种方式。《压载水公约》中对压载水置换要求仅是一种过渡性管理措施,而最终的压载水管理目标是必须对压载水进行处理,才允许排放。目前实施这一目标的主要手段是通过船舶安装获得型式认可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对压载水进行处理来满足。
“《压载水公约》的通过不仅预示着造船业及航运业又将迎来新一轮的挑战,也为压载水设备制造企业带来新的商机。”中国船级社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该公约通过之后,中国船级社鼓励业界研发压载水管理系统,并为中国首批两家压载水管理系统在如何选择技术路线、如何理解和满足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导则(G8导则)、如何建设岸基试验设施等方面提供了细致的指导。截至目前,中国船级社为我国14家厂家完成型式认可并签发证书,还为4家国外厂家的压载水管理系统进行了型式认可、签发了证书。
目前,我国的压载水管理技术同世界其他先进厂家齐头并进,在全球压载水行业中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我国有多家压载水管理系统设备厂商,其中威海中远造船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德威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早在2006年就投身于压载水管理系统的研究中,成为我国乃至世界上最早一批进行压载水管理系统研究和生产的厂家。
压载水管理系统厂家使用的技术虽不相同,但总体可分为两大类,每一种技术都有其独特的技术特点和适应的船型,没有一种处理方法完美契合于全船型、全吨位。据悉,威海中远造船科技有限公司海盾压载水管理系统使用的技术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目前产品不仅满足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的船队需求,更是远销日本、东南亚、欧洲等海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