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鲶鱼”倒逼国内船企改革发展
2019-03-25 18:38 | 中国船舶报 船舷内外
备受关注的外商投资法草案于3月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船舶及相关行业代表、委员对此高度关注,纷纷表示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全面对外开放的最高圭臬,将进一步放开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吸引外商来中国投资。广大船舶企业要高度重视机遇与挑战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认真学习研究外商投资法,因势利导、抓住机遇,不断强化船舶设计建造及配套设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外商的合作,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寻找新的发展空间,挖掘更大的市场。
作为我国第一批“走出去”的行业,船舶工业在改革开放40余年中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不断开展国际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市场,我国由此成为世界造船大国。如果不是40多年前走出国门,向先进造船国家引进先进制造技术、工艺工法和管理模式,我国船舶工业就无法实现快速发展,更不用谈与日本、韩国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如果不是40余年来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对标先进造船国家,深入融入全球船舶价值链,我国船舶工业就无法参与全球竞争、开拓更广阔的市场。船舶工业是市场充分竞争的国际化产业,与全球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我国船舶工业实现全面对外开放,既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符合全球产业分工合作的发展要求,又符合我国产业发展的自身需要,对于船舶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40余年来,外商投资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促进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外商投资法是新形势下国家关于外商投资活动全面的、基本的法律规范,是外商投资领域起龙头作用、具有统领性质的法律,制定意义十分重大。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规定,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中外资本将享有同等待遇。这将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就我国船舶工业而言,由于外资进入我国整船建造市场较早,因此,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和出台对于整船建造市场影响甚微,但对于船舶配套业而言,外资极有可能成为搅动我国船配市场的“鲶鱼”,倒逼企业转型发展。
当前,全球船舶工业发展形势复杂多变,船企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在国家新一轮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我国船企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形势研判、把握发展方向,以积极的心态迎接公平竞争,认真研究外商投资法及相关法律,抓住全面开放为船舶工业带来的新机遇。其次,要认清对外开放的大形势,针对当前船舶设计建造或者配套设备研制中存在的短板狠下功夫,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实施重大创新工程,促进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发展紧密结合。最后,要善于利用“他山之石”,借助外资进入国内后的地缘优势,积极学习外资企业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发展理念,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方式研发技术产品、优化产品结构。
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求、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广大船企要辩证看待这一契机,强基础、练内功、借外力、塑核心,努力推动船舶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