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汽船因垄断行为在澳大利亚被判罚巨款

2019-08-06 09:26 | 国际船舶网 船东动态


由于被判存在垄断联盟(cartel)刑事犯罪行为,日本川崎汽船近日遭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判决罚款345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1.63亿元)。这是澳大利亚根据《竞争与消费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开出的最高刑事罚单。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表示,法院发现,在2009年至2012年间,川崎汽船与其他航运公司一起参与了垄断联盟,从而在向澳大利亚运输轿车、卡车和巴士等车辆的过程中固定运价。

在ACCC进行了广泛的刑事调查并由澳大利亚联邦检察署(CDPP)提出指控之后,川崎汽船2018年4月认罪。

根据ACCC的说法,这一垄断联盟组织至少从1997年2月开始运作,影响了从美国、亚洲和许多欧洲国家运往澳大利亚的轿车、卡车及巴士的运价。包括川崎汽船在内的航运公司代表日产、铃木、本田、丰田、五十铃等汽车制造商运输这些车辆。

川崎汽船的这种违法行为最多可以被判处1亿澳元(约合人民币4.71亿元)的罚款,依据川崎汽船在违法行为开始前12个月内商定的与澳大利亚商业活动有关的年营业额10%计算。由于川崎汽船在初期认罪并提供协助与合作,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因此在罚金上给予了28%折扣。联邦法院指出,如果没有这些认罪和合作行为,川崎汽船将被罚款4800万澳元。

2017年8月,与川崎汽船一起参与垄断联盟组织的日本邮船已经被判罚款250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1.18亿元)。

除了澳大利亚之外,由于违反美国反垄断法,川崎汽船于2014年在美国被判罚款677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7亿元),这一罚款与滚装货物的远洋运输服务有关。之后,川崎汽船的几名高管还在美国被判监禁,原因是在滚装货物运输贸易中有操纵价格的行为。

在欧洲,川崎汽船是2018年因参与垄断联盟而被欧盟委员会罚款3.95亿欧元(约合人民币27.41亿元)的4家汽车运输公司之一。2018年8月,川崎汽船因涉嫌操纵运价在南非被判罚款9900万南非币(约合人民币467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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