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环保组织提案:船舶碳排放到2030年至少减少80%

2020-03-20 10:49 | 中国船检 船舷内外


导读: 一份由国际海事组织的两个非政府组织成员——清洁航运联盟和太平洋环境组织共同提交IMO的联合提案显示,希望船舶能实现更大幅度地降低碳强度,到2030年较2008年至少减少80%,目标至2034年实现航运业的完全脱碳。

据劳氏日报报道,一份由国际海事组织(IMO)的两个非政府组织成员——清洁航运联盟(Clean Shipping Coalition)和太平洋环境组织(Pacific Environment)共同提交IMO的联合提案显示,希望船舶能实现更大幅度地降低碳强度,到2030年较2008年至少减少80%,目标至2034年实现航运业的完全脱碳。该项提案标志着迄今为止针对航运业的短期排放措施最激进的计划,这将是对IMO提出的其他措施以及其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所设目标的重大升级。

该提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航运业的发展。据为CSC提供咨询的环境研究组织——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Clean Transportation)粗算估计,到2015年,船舶的碳强度已经比2008年降低了30%。

IMO于2018年4月通过的航运业减排初步战略致力于到2030年,船舶每一运输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08年减少40%,到2050年减少70%。同时,到2050年,总排放量较2008年减少50%,并将逐步朝着零碳目标迈进。同时,IMO表示,根据2016年通过的工作“路线图”,该战略协议将于2023年完成修订。“路线图”要求从2019~2022年开始进行第四轮和第五轮的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减排相关研究,这将在制定任何法规之前进行。

清洁航运联盟和太平洋环境组织建议,由于2008年的排放数据不够缜密,因此IMO可以使用基于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所记录收集的2015年排放数据,甚至可能使用其自身的数据收集系统中的2019年数据来校准2008年基准数据。

为了达到目标,两个组织建议船舶可以采取降低速度,使用风力辅助等节能方法,亦或者使用零碳燃料。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脱碳措施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所存在的潜在负面影响不容忽视,IMO在其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中也强调了他们的独特需求。

同时,再雄心勃勃的提案,都会遇到一个无法绕开的现实障碍,谁将来为此买单?有一个现实问题便是,对于许多选择不定期租船的一方来说,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便是船东将必须遵守有年度目标的规则,而他们却无法较多参与其中,较为被动。由于租船合同通常只约定一次航程,船东拥有多少符合规定的船舶将取决于多家公司的全年表现。

显然,上述非政府组织也认识到了这一潜在问题,因此他们在提案中建议IMO,考虑制定每航次的目标,而不是每年的碳强度目标。

据了解,该提案是向处于闭会期的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组提出的。该会议原定于3月30日至4月3日举行,会议将讨论其他技术和短期措施。但由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会议不得不推迟,新的会议日期待定。

根据IMO的程序要求,MEPC会议批准的一项措施,需在下一次会议才可被正式批准。今年的第二次MEPC会议原定于10月下旬举行,但由于目前复会时间待定,同时与会代表需要在两次会议之间有足够的时间来评估会议上的政策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因此,会议的延期使人们质疑今年将要完成的新脱碳措施的可能。IMO一旦重新敲定会议时间,是否能够为延期的会议提交新文件或修改其现有文件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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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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