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投资 涉及船舶航运多方面
2020-12-31 11:16 | 中国水运报 船舷内外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0年12月28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该目录中涉及船舶航运领域多个方面均鼓励外商投资,包括豪华邮轮、智能船舶、港口公用码头、国际海上运输公司、海南增加多项航运条目等。
梳理《目录》中发现,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鼓励项目包括:豪华邮轮及深水(3000 米以上)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装备的设计,船舶低、中速柴油机及其零部件的设计,船舶舱室机械的设计,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的设计,游艇的设计,智能船舶的设计及相关智能系统的研发、客船导航和通讯系统研发、制造。
《目录》中关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鼓励项目中,涉及水运方面的有: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邮轮旅客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建设及快速转运换装设备、标准化运载单元的研发、推广、应用,国际船舶管理机构、船员外派机构。
海南省鼓励项目涉及水运方面的包括:邮轮的设计、制造、维修及相关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供船服务、旅游产品经营服务,游艇的设计、制造、维修及相关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供船服务、旅游产品经营服务,海洋工程设备研发、制造,国际船舶代理、外轮理货,船舶供应、第三方船舶管理、航运保险、航运仲裁、海损理算、航运交易、航运金融、航运租赁、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航运信息服务、船员服务、海事培训等航运服务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类鼓励项目包括1000吨及以上挖泥船的挖泥装置设计、制造等;金属制品业类包括船舶等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业包括船用可变桨齿轮传动系统、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处置设施建设及设备制造,深井超深井石油钻机轴承、海洋工程轴承等;仪器仪表制造业类包括海洋勘探监测仪器和设备制造等。
据了解,《目录》总条目1235条,与2019年版相比增加127条、修改88条,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修订出台此《目录》,是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在保持已有鼓励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坚持促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并举,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重点增加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中西部地区条目,引导外资投向,提振外资信心,促进外贸外资基本盘稳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