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SA:燃油标准应针对燃油供应商设定而非船舶
2021-02-18 08:07 | 海事服务网 船舷内外
近日,欧洲共同体船东协会(ECSA)呼吁欧盟委员会(EC),应为燃油供应商销售低碳或零碳燃料设定目标,而非针对燃料使用者的船舶。
该提案基于以下立场:根据此前FuelEU的海事提案,将燃油标准作为船舶而不是燃油供应商的要求,将无助于实现减排目标,并且难以执行。
据悉,欧盟委员会于2月初启动了FuelEU Maritime计划,旨在在欧洲航运和港口中增加可持续性替代燃料的使用,作为其推动行业内脱碳努力的一部分。
作为回应,ECSA强调,全球方针必须成为欧盟政策的基石,任何区域性措施都可能会损害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国际公约执行。
由于航运业完全致力于脱碳,成功的关键在于引入零排放或低排放,安全且可广泛使用的替代燃料,而目前尚不存在。如果要采取任何欧盟措施,ECSA主张采取双管齐下的方法:
1.在基于市场的措施MBM下建立一个基金,并利用收入资助研发项目并弥合新燃料与传统燃料之间的价格差距;
2.激励并要求燃料供应商通过引入子目标以及RED下的低碳和零碳燃料更高乘数,在其产品中包括一定百分比的低碳和零碳燃料。
“为燃料供应商引入正确的激励措施和要求,以使市场上可使用的低碳和零碳燃料成为该行业脱碳的先决条件。与所有新燃料一样,只有通过为燃料供应商引入适当的要求,才能解决困境。MBM下的一个基金,可以支持这些燃料的使用。”ECSA秘书长马丁·多斯曼(Martin Dorsman)说。
欧盟MBM下的基金也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该部门的管理负担,并确保将所有收入用于航运业能源转型。
“燃料标准应针对燃料供应商,而不是仅作为燃料使用者的船舶,这一点特别重要,欧盟委员会应在即将到来的FuelEU海事提案中予以考虑。我们非常担心,如果《FuelEU Maritime》提出了将燃油标准作为船舶的要求,那么这种措施将严重破坏加油市场,并且难以执行。更重要的是,无论是技术上的(风力推进辅助、热回收系统、船体和螺旋桨优化等)还是运行中的(航线优化、减速航行等),都不会激励能源效率的提高。”马丁·多斯曼(Martin Dorsman)进一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