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02-19 19:01 | 国际船舶网 公告公示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6日作出(2019)闽01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海海运公司”)破产申请。管理人现已初步完成对冠海海运公司资产和债权的核查工作。为盘活冠海海运公司优质资产,有效整合资源,管理人特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 冠海海运公司基本概况
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于1990年9月6日在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运输(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水系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等。冠海海运公司曾是福建省规模最大的海上运输企业,拥有实际可停靠总吨位达12000吨的散货码头泊位(其1号泊位3000吨已建成通过验收投入使用、2号泊位已建成未验收),以及相应的海域使用权、岸线使用权和码头作业生产设施设备。因国际海运市场不佳,导致公司出现严重亏损。
二、报名相关事项
有意报名者请与冠海造船公司管理人联系(林律师,15985911130),获取报名相关信息和具体要求,并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竞标文件封装(封口亦加盖公章),并一式十份以EMS的方式快递提交至指定地点。
(一)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者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涉诉情况及履约能力等证明和说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与行业相关的投资经验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说明及证明;
5.意向重整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6.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报名资料请按一式三份提交管理人。
(二)尽职调查
经管理人审查意向投资人符合招募条件,并签署《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可配合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申请时间应不晚于报名截止日前10日,尽职调查时间不超过10天。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符合竞标要求。
(四)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在限定期间递交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组织有关各方开展遴选工作,最终被选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及时公布,并要求意向重整方缴纳重整保证金。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料邮寄地址:福建省连江县琯头镇连江路1号福建省冠海造船工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律师,15985911130
电子邮箱:guanhaiglr@126.com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要约、承诺或保证。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和有关条件。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