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搁浅货轮船长被判入狱

2010-05-06 08:13 | 大公报 船东动态


    挪威泰勒马克郡法庭日前宣判,中远“富城”号货轮的船长和三副,须为去年7月在挪威拉尔维克市西部海岸锚地搁浅,并漏出近300吨燃油的事故负责。船长被判入狱6个月,缓刑4个月;三副入狱2个月,缓刑5星期。两人并需感化两年。但被告代表律师坚持,今次事故只属不幸巧合,法庭对海员的判刑过重,表明会提出上诉。
    案件发生在去年7月31日,当时挪威东南海岸正受风暴吹袭,巴拿马注册的14年船龄的中远“富城”号在强风吹袭下,出现引擎故障和锚链断裂情况,在位于挪威首都奥斯陆以南132公里的拉尔维克市西部海岸搁浅。
    挪威控告污染水域生态
    其时船上共有23名中国船员,装载1200吨燃油,其中16人乘直升机撤离。包括船长在内的7人留守在船上,等待挪威技术支持小组的到来,阻止燃油泄漏。不过,最终仍有约300吨燃油漏出海面,严重影响附近水域生态。案发后,船长宗爱民和三副卢奇龙在挪威被拘留多月,也曾在12月获准暂时返中国。两人在庭上否认控罪,但仍被判须为船舶漏油造成重大生态污染负责而入狱。
    宗爱民被控违反污染管理及船舶安全与保安条例罪成,入狱6个月,缓刑4个月。三副卢奇龙违反船舶安全条例不成立,但不遵守污染管理规例罪成,入狱2个月,缓刑5星期。两人同时被判感化两年。
    法官称,该船海员未能应对天气变化警告,当船舶搁浅危机出现时,延误通报紧急营救部门。但被告代表律师奥斯特加特表明,今次事故纯属不幸巧合,恶劣天气、航行技术困难和当地船舶航行协调员的建议等因素促成,他认为法院判刑过重,将会提出上诉。
    漏油意外质疑安插罪名
    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TF)、国际船舶管理人协会(Intermanager)和数家挪威海员工会早前曾发表联合声明,谴责作为海事大国的挪威,在处理中远搁浅货船“富城”号事件的处理手法有违道德和法律。
    ITF总干事科克罗夫特认为,海员犯罪是国际海运发展史上极为丑恶的一面,而今次事件出现在作为海事大国的挪威,令业界感到非常惋惜。
    Intermanager主席罗比度.乔吉称,“富城”号事件情况与韩国海域内的“河北精神”号货船事件相似,海员均因执勤期间发生意外而被执法机关带上法庭,他认为有关做法仅为讨好社会诉求,为漏油意外安插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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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远搁浅货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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