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皋海事处首创打造液货船高质量选船新机制

2021-03-25 18:49 | 中国水运网 地方海事


近日,记者从南通海事局获悉,南通如皋海事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安全红线,不断改革创新。今年以来,根据江苏海事局和南通海事局全力打造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江苏模式”的有关要求,实施液货船高质量选船机制,首创“2+5”全成员参与的危化品船舶高质量选船责任链,有效提高了辖区危化品船舶本质安全水平。

3月18日下午,如皋海事处联合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了高质量选船工作推进会。如皋辖区危化品码头、货主单位、航运公司、船舶代表和船舶代理公司5家成员单位合计60多人参会,首创了“2+5”全成员参与的危化品船舶高质量选船责任链。

如皋海事处向参会人员发放了《长江江苏段货主(码头)高质量宣传机制问答实录》、《船载危险货物常见违法行为处罚及其信用惩戒要求清单》和《船载危险货物案例警示宣传材料》等材料,宣贯了《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和《江苏海事监管领域黄、黑名单认定指南》等的内容。

会上通报了2020年辖区危化品码头(货主)高质量选船工作实施情况,解读了江苏海事局高质量选船工作要求,公布了江苏境内惩戒船舶清单和南通辖区危化品航运公司、货主“负面清单”。

会议从辖区危化品留样室建设、危化品船舶到港管理、船岸界面检查、船载危货申报和危化品成分快速检测等五个方面部署了下一步船载危化品的相关工作。

码头、货主、航运公司和船舶代理等参会单位分别签订了《落实危化品船舶高质量评估工作承诺书》;南通如皋海事处、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和码头、货主、航运公司、船舶等参会单位共同签订了《危化品船舶高质量选船工作机制共建备忘录》。“2+5”全成员参与的危化品船舶高质量选船责任链正式运行。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肖宏副局长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高质量选船工作,不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和内部培训,不断提高辖区应急能力,抓细抓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如皋海事处李承前副处长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参会单位审时度势,切实增强生态保护意识,把推动实施危化品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作为长江大保护、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参会单位担当作为,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自觉践行“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理念,共同推进高质量选船机制在危化码头的运用。

——参会单位携手联动,共同做好高质量选船工作,认真选好每一条船、规范运输装卸好每一批货,共同促进危化品水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南通如皋海事处将把‘2+5’选船模式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危化品船舶高质量选船工作,通过高质量选船淘汰一批信用等级差、管理水平低的低标准船舶,着力打造危化品运输本质安全水平新高地,努力实现船载危化品安全监管新突破,展现新作为。”南通如皋海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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