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航线试点

2021-07-21 14:33 | 中国交通新闻网 船舷内外


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邮轮港口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航线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这是海南首次允许中资方便旗邮轮开展海上游航线试点业务,在全国也是首创。《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建立“熔断”机制

《管理办法》共计35条内容,提出了海上游航线的概念,即:从海南海口、三亚邮轮港出发,在经批准的水域范围内航行,并返回始发港口,航行期间不再停靠其他港口的航线。

对于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管理办法》提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海上游航线试点业务市场准入及运输市场行业管理,指导邮轮港口所在地交通运输(港口)部门落实邮轮港口经营及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运输经营人和港口经营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海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会同省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熔断”机制。一旦试点邮轮发生聚集性疫情、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立即责令试点邮轮运输经营人停止运营、实施整改,并暂停该试点邮轮运输经营人及邮轮一定时期海上游航线的运营。

缩减许可时限

《管理办法》明确了试点运营主体和邮轮准入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许可程序等具体管理措施,进一步简化了程序,取消了《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缩减许可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提高了审批服务效能。

根据《管理办法》,在五星红旗邮轮投入运营前,中资方便旗邮轮运输经营人申请开展海上游航线试点业务的,应符合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中资(内地资本)出资比例不低于51%;投入开展海上游航线试点业务的方便旗邮轮(拥有或者光租)适航、船龄不超过30年,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要求;拟停靠的码头符合港口总体规划,设施符合客运有关技术标准,按规定履行竣工验收手续,并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国内旅客登轮证件管理进一步简化,中国内地居民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中国港澳台籍居民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即可申办登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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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方便旗?

有些国家(和地区)允许其他国船舶悬挂其国旗,例如巴拿马、利比里亚等,这样的国家被视为“开放登记”国家。“开放登记”国家登记条件比较宽松,只对船舶收取少量登记费以赚取外汇,悬挂其旗帜的船舶因此能够获得诸多经营便利,而登记国却很少对船舶进行管理和干涉,其船旗被称为方便旗。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统计,全球挂方便旗的船舶已达到全球海运商船总载重吨位的37%左右。海运大国如希腊、日本、德国、美国的80%以上船舶都在国外登记,我国也有一半左右船舶挂方便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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