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完没了?三星重工和巴西国油2.5亿美元钻井船官司重启

2021-08-23 10:03 | 国际船舶网 船厂动态


巴西国油美国子公司(Petrobras  America以三星重工为对象提起的超深水钻井船“Ensco DS-5”号损害赔偿诉讼将重启。这也意味着三星重工因该船陷入的漫长纷争还将继续下去。

三星重工8月12日发布公告称:“美国上诉法院以2020年6月美国德克萨斯联邦地区法院驳回本案审理的决定存在程序性瑕疵为由,决定重启2019年3月Petrobras  America向本公司提起的损失赔偿诉讼的本案审理。”

2007年,三星重工与美国钻井公司Pride International签订了“Ensco DS-5”号钻井船的建造合同,并于2011年完工交付,当时命名为“Deep Ocean Mendocino”号,造价为7.2亿美元。随后, Petrobras  America与Pride International签订了为期5年的租船合同,租入这艘钻井船。同年,全球海上钻井公司Ensco收购Pride International,这艘钻井船也随之更名为“Ensco DS-5”号。

2019年3月,Petrobras  America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因是三星重工与Pride International在签订“Ensco DS-5”号钻井船建造合同的过程中,支付的部分经纪人佣金被滥用,导致新船价格上涨,结果使得Petrobras  America与Pride International签订了昂贵的租船合同。对此,三星重工表示,该公司并未参与双方的租船合同签订事宜,Petrobras  America的损害赔偿请求没有依据,诉讼条件也不齐全,因此成立了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法律和技术顾问小组来积极应对。

2020年6月,美国德克萨斯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巴西国油美国子公司以三星重工建造的“Ensco DS-5”号钻井船租金过高为由提出的2.5亿美元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不过,美国司法部表示,三星重工已经承认,在2007年至2013年期间向巴西一家中介机构支付了2000万美元佣金,这笔款项中有一部分用于贿赂巴西国油高管,以确保赢得一份高价钻井船建造合同。为此,三星重工已经同意支付7548万美元罚款以免于起诉。

然而,上述一审判决作出一年多时间后,美国上诉法院于今年8月11日接受了Petrobras  America对美国德克萨斯联邦地区法院的驳回决定不服的主张,决定退回一审重新审理。

对此,三星重工通过公告表示:“公司将通过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法律咨询团队进行应对。我们将在今后重新开审的一审中确保并补充追加证据资料,在主张完成诉讼时效(消灭时效)的同时,为最终胜诉展开积极应对。”

据悉,三星重工因建造 “Ensco DS-5”号而遭遇了很复杂的纠纷。船东Ensco、租船方Petrobras  America,以及巴西政府分别通过英国、美国和巴西的法院,向三星重工提出了赔偿要求。

2016年4月,Ensco在伦敦启动了针对三星重工的赔偿程序,要求赔偿“Ensco DS-5”号租船合同撤销所带来的损失。2019年年初,英国仲裁法庭认定租船合同撤销是三星重工的责任,并下达了1.8亿美元的损害赔偿令。三星重工不服判决,并制订了向英国高等法院提出上诉的方案,但最终还是决定以支付赔偿金结束这场纷争。2019年12月30日,已合并重组并更名为Valaris的Ensco方面表示,其已从三星重工得到了2亿美元的合同纠纷相关赔偿金(含利息)。

今年2月,三星重工就承接“Ensco DS-5”号过程中发生的船舶经纪人违法行为的责任问题,与巴西监查院、民事诉讼部、检察机关签订了协议,三星重工向以上三方支付8.12亿雷亚尔(约合1.44亿美元),巴西政府机构则决定不进行起诉等行政、司法程序。

三星重工当时认为,长期困扰公司的“Ensco DS-5”号相关问题已经完全得到解决,具有重大意义。三星重工人士强调:“此次协议没有涉及该船经纪人佣金的政府机构追加调查或协商事项。为了防止今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我们将强化守法经营程序,通过彻底的守法经营教育和履行合法程序,提高公司所有成员的守法意识。”(王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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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三星重工巴西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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