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打造新型船舶保税监管模式

2010-05-24 08:32 | 大江网 国内造船


    近日从九江海关了解到,自5月20日起,江西省加工贸易船舶企业将再次享受海关特殊监管服务优惠政策,九江海关将对我省加工贸易船舶企业实施“特殊行业电子帐册”管理,此种监管模式为九江海关开展新型船舶保税监管模式试点重要服务措施之一。通过“特殊行业电子帐册”管理,便捷企业 “足不出户”在网上同时可以办理海关相关业务和外经贸部门相关业务,企业只需通过计算机联网操作,不必往返于海关与企业之间,几十分种就可以办完以前几天才能办结的海关业务,手续相当简单,省时、省事。
    另据了解,新型船舶保税监管模式试点是目前海关总署针对加工贸易船舶产品进出口货物种类繁多、生产工艺复杂、生产周期长的特点,选择部分海关从商品归类、手册备案、核销等业务环节入手探索对出口加工贸易船舶一项重要业务改革,旨在简化手续、突出监管重点,为加工贸易船舶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环境。九江海关根据我省出口加工贸易船舶发展特点,经海关总署批准,从2009年7月至今已经在我省江西同方江新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船舶企业开展了新型船舶监管模式试点,预计今年5月下旬试点工作将在我省所有加工贸易船舶企业全面铺开,促进我省加工贸易船舶抢占出口高点。
    在新型船舶保税监管模式下,九江海关为我市出口船舶企业量身打造了保税加工监管服务模式:运用“主料工作法”,海关以进口料件的贸易管制条件、价值和单耗作为界定原则,加强对进口料件主料与非主料审核,简化手续,适应船舶加工的特点,在诚信的基础上仅对主要进口保税货物进行监管,对非主料均按企业实际报送的耗用量进行确认,认可“企业自核”数据,有效缩短了企业核销的时间。如油漆核销,以往要求企业提供全船涂装面积表和计算情况再经海关实地核查予以确认核销,需要花费一周时间,现运用“主料工作法”,按照企业报送的实际耗用量予以核销,企业一天即可办理好相关核销手续,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和通关速度。据统计,运用“主料工作法”以来,为两家试点船舶企业共节约时间600小时,节约成本10万余元;同时设立专人服务机制,提供“专项保障措施”,保障船舶行业保税改革试点顺利开展。如,2009年12月,九江海关了解到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因交船时间紧,需到江阴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的实际困难,按照以前的监管模式是政策所不允许的。但是,九江海关不是简单地说“不”,而是综合研究新型船舶保税监管政策,寻找政策依据,大胆突破限制,批准其到江阴租赁厂房生产,企业及时地选择了异地租赁场地进行加工的方式,缓解了造船工期压力,避免了延期交船的经济损失,同时为企业赢得了市场信誉。
    新型船舶保税监管模式点燃了我省船舶出口“助推器”,我省船企轻装前行,面对金融危机出口逆势上扬,据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我省船舶出口共出口5艘船舶,出口金额为0.8 亿美元,出口数量与金额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50%、 400 %。其中九江银星造船有限公司出口船舶3艘,出口金额为0.41亿美元,而去年同期仅出口1艘,金额为0.11亿美元;江西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出口1艘,金额为 0.2 亿美元;江西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1艘,金额为0.1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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