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太仓海事局开展非接触式压载水取样检测
2021-11-28 09:50 | 太仓海事 地方海事
11月22日,太仓海事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联合江阴海关国家外来生物重点实验室,对靠泊太仓润禾码头的国际航行船舶“大祥”轮开展非接触式压载水取样检测,系江苏省首例非接触式压载水取样检测的尝试。
据悉,“大祥”轮10月下旬在越南富美港装载2000余立方米压载水,计划在太仓港装货作业时排放,该轮装有符合《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简称《压载水公约》)压载水处理标准(D-2)的压载水处理系统,采用了紫外线技术。太仓海事局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对该轮压载水管理证书和使用维护情况等进行核查,在决定取样后积极协调江阴海关、码头、船舶、代理等各相关方开展非接触式取样检测的准备工作,要求船员提前熟悉取样设备的使用。在船舶开始作业后,由执法人员在码头进行远程指导,第一时间开展了取样工作,在取样结束后通过非接触手段将消杀后的取样瓶传递至码头。经初步检测,该轮压载水样品中未发现超标项,压载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
近年来,船舶压载水携带外来物种入侵的问题得到国内外的热切关注,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17年9月8日通过了《压载水公约》将对此进行规范,该公约于2019年1月22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我国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对国际航行船舶压载水排放提出要求,而港口国压载水取样检测是检验船舶压载水排放是否符合标准的唯一手段。今年以来,太仓海事局严格落实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污染治理全覆盖的要求,加大压载水排放检查力度,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创新监管手段,克服不利影响,创造性地提出了非接触式压载水取样检测的方式,为疫情防控期间船舶压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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