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厂两家贼开着吊车偷走六吨物资

2010-07-19 08:02 | 楚天都市报 公告公示


    船厂两名职工为盗窃厂内物资,竟故意将值班门卫灌醉,开门让同伙一晚拖走6吨多物资。昨日,这起盗窃案在武汉中院开庭审理。
   去年1月2日晚7时许,武汉某船厂职工李某、黄某带着酒菜来到值班室,请值班门卫侯某吃饭。侯某不知是圈套,平时就贪杯的他在二人相劝之下,喝了半斤多白酒,酣然入睡。
   当晚11时许,废品店老板肖某接黄某电话,带领同伙开着吊车、货车进入船厂,拖走6吨多钢材、氧气瓶、旧锅炉等。肖某将这批价值4万多元的物资以1.8万元销赃,分给黄某1.5万元,黄又分给李某3200元。案发后,船厂向长航武汉警方报案。去年7月,李某、黄某、肖某被抓获。
    经查,李某原是该船厂护厂队长,黄某是门卫,两人与肖某多次勾结,里应外合盗窃船厂物资。2008年12月,厂领导对李、黄二人劣行有所察觉,便将他们调离,换侯某专职负责门卫值班。不料李某、黄某不思悔改,再次作案。
    江汉区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黄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肖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各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李某等3人不服提出上诉。昨日二审,公诉人认为3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定罪量刑准确,建议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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