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发布《使用氨燃料的船舶安全临时导则》

2025-04-10 19:49 | BIMCO 船舷内外


国际海事组织(IMO)近日发布《使用氨燃料的船舶安全临时导则(MSC.1/Circ.1687)》,标志着替代燃料在航运业中获得重要监管支持。该导则由集装箱运输子委员会(CCC)最终定稿,在海事安全委员会(MSC)第109次会议上获得批准。该导则以高层次的站位、并以目标为导向,对船舶氨燃料的安全使用进行规定,同时也承认该导则在未来仍需进一步完善。BIMCO在导则制定过程中全程参与,并将在未来继续支持替代燃料的安全使用,为促进航运业可持续运营作出贡献。

IMO发布了MSC.1/Circ.1687号文,即《使用氨燃料的船舶安全临时导则》。这一发展反映出为支持实现脱碳目标,氨燃料作为船舶燃料的潜力日益受到重视,同时为安全使用氨燃料,需要采用体系化的、以风险为基础的方法。

2024年9月,CCC在其下设的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子委员会第10次会议中对该导则进行了完善并最终定稿,2024年12月,该导则在MSC第109次会议上得到批准。在该导则制定的过程中,BIMCO全程积极参与,为该导则及未来相关强制性规定的发展做出贡献。

目标导向的高层次安全规定

该导则提供了一个基于目标和功能的安全框架,涵盖了船舶设计、设备、操作、加油、毒性缓解和船员保护等方面。虽然该导则并非强制性规定,但其内容与《国际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安全规则》(IGF Code)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的原则高度一致,为各国的主管机关和业内的利益相关方在氨燃料项目的推进中提供一致参考点。

该导则旨在确保氨燃料系统在安全性和可靠性方面,至少需与传统石油燃料系统持平,同时认识到氨的特定危害,包括剧毒、潜在的爆炸性环境以及材料兼容性等。

尽管制定者鼓励业界尽快采用该导则,但同时也指出随着实际操作经验的积累,该导则,尤其是在毒性控制和应急系统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关监管发展

制定上述临时导则的同时,IMO 正在推进多个领域的工作。

为明确《国际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安全规则》(IGF Code)的适用范围, MSC在其第109次会议上批准了对SOLAS公约第二章第1部分的修订,以确保包括氨在内的气体燃料被纳入适用范围。此外,《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GC Code)也进行了同步更新,允许在氨运输船上对氨燃料船舶的进行操作。

在海员培训方面,IMO下设的人为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HTW)已在其第11次会议中商定了关于使用替代燃料和新技术船舶的海员培训临时通用指南草案。该草案规定了基本和高级培训要求,确定了能力标准,并提出了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的要求。该草案预计将在2025年6月的第110次MSC会议上获得批准。同时,HTW 第11次会议启动了特定燃料培训指南的起草工作。培训项目的优先级已达成共识,将氨、甲醇/乙醇、燃料电池、液化石油气、氢气和电池的培训项目将依次得到开发。

BIMCO积极参与

BIMCO一直积极参与IMO在氨燃料安全和船员培训领域的行动。与此同时,我们也在为多个致力于安全使用替代燃料的行业前沿项目做出贡献。

我们将继续积极参与监管发展和合作倡议,并在这一快速发展的领域中及时向我们的会员通报最新的指导方针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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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氨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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