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运输船舶将步入年轻化
2010-10-18 08:44 | 江西日报 船东动态
记者从省港航管理局获悉,自今年10月至2013年底,我省将分4批淘汰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以内的老旧运输船舶750艘,使全省船舶的平均船龄降到15年以内,船舶平均吨位提高到600载重吨。到“十二五”期末,我省将全面淘汰15年船龄以上的老旧运输船舶。
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是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促进船舶运力结构调整,推进船舶技术进步和节能降耗,具有重要的意义。2009年6月25日,交通运输部与沿江省市共同签署了有关方案;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出台了《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为老旧船舶拆解提供政府补贴资金。
据了解,我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船舶拆解可享受补贴:船舶种类为运输船舶,不含从事短途运输的客渡船;持有江西省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船舶检验、登记、营运证书,并于2009年7月20日前在省内的船籍港取得所有权登记;货运船舶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客运船舶船龄在10年以上25年(含)以下;船舶经营范围为长江干线或长江主要支流干支直达;在有关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船厂拆解。
日前,江西省内河船型标准化老旧船舶拆解工作正式启动。根据计划,今年,我省拟拆解老旧船舶100艘。目前,有7家船厂被认定为我省首批老旧船舶拆解定点船厂,凡符合老旧船舶拆解的对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在拆解定点船厂内拆解。
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是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促进船舶运力结构调整,推进船舶技术进步和节能降耗,具有重要的意义。2009年6月25日,交通运输部与沿江省市共同签署了有关方案;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出台了《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为老旧船舶拆解提供政府补贴资金。
据了解,我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船舶拆解可享受补贴:船舶种类为运输船舶,不含从事短途运输的客渡船;持有江西省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船舶检验、登记、营运证书,并于2009年7月20日前在省内的船籍港取得所有权登记;货运船舶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客运船舶船龄在10年以上25年(含)以下;船舶经营范围为长江干线或长江主要支流干支直达;在有关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船厂拆解。
日前,江西省内河船型标准化老旧船舶拆解工作正式启动。根据计划,今年,我省拟拆解老旧船舶100艘。目前,有7家船厂被认定为我省首批老旧船舶拆解定点船厂,凡符合老旧船舶拆解的对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在拆解定点船厂内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