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调查船队标志征集公告
2011-08-25 08:06 | 中国政府网 公告公示
为推动我国海洋调查船舶的开放与共享,促进我国海洋调查能力与水平的提高,保证国家海洋调查任务的顺利开展,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国家海洋调查船队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政策引导、志愿加入,统筹协调、分类分级,信息开放、资源共享、竞争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联合全国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企业单位组建国家海洋调查船队。为直观形象地体现国家海洋调查船队的特点,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国家海洋调查船队标志(LOGO)。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国家海洋调查船队内涵
国家海洋调查船队由具备相应海洋科学调查研究能力的科学考察船舶组成,主要承担国家海洋基础性、综合性和专项调查等任务以及国家重大研究项目、国际重大海洋科学合作项目和政府间海洋合作项目涉及的调查任务。
二、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设计作品应主题突出、构思巧妙、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
2.设计作品应具有艺术性,便于识别记忆,易于推广传播。
3.提交参赛效果图(电子版),图片为不小于300像素RGB格式的JPG图,同时附尺寸、比例、色彩(提供CMYK值)等说明。
4.随效果图提交国家海洋调查船队LOGO设计书,包括总体方案、设计思路以及LOGO中组成部分的寓意文字说明。
5.提交作品请注明:设计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
三、应征注意事项
1.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商标法》《知识产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严禁篡改、抄袭、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标志一经采用,所有权归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
3.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5.凡投稿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
四、作品评选与奖项设置
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从应征作品中选出6幅作品,设置一、二、三等奖。本次征集活动共设奖金1万元,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五、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11年9月20日前发送至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调查保障处,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国家海洋调查船队LOGO设计作品征集”字样。
评选结果将在《中国海洋报》上公布。
联系人: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叶菁 咨询电话:(010)68047680
电子邮箱:dcc@soa.gov.cn
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
2011年8月17日来源海洋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