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船企被工人扣押机器设备
2011-11-11 08:04 | 中国江苏网 公告公示
11月10日,成为被告的农民工刘锦枢签字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当天,一起由劳动争议引发的职工侵占企业财产纠纷通过诉讼调解顺利化解。
11月10日上午,在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成为被告的农民工刘锦枢和其他4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一年多的工资和补偿金31300元。某民营修船小企业业主张某也提取了被工人扣押的机器设备。一起由劳动争议引发的职工侵占企业财产纠纷通过诉讼调解顺利化解。原本剑拔弩张、对簿公堂的劳资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南通一业主张某从事船舶修理工作,2010年6月企业陷于困境,工人的工资不能按时发放。10月,工人发现张某开始变卖公司资产,便多次向其索要工资,并要求补缴养老保险金。工人见索款无望,于2010年11月6日,至公司强行搬走了电焊机、空压机等多台设备。
今年10月,业主张某一纸诉状把农民工告上法庭,要求工人返还财物。农民工要求企业给付拖欠工资并补缴养老保险金、给付经济补偿金后返还财产,业主不同意一并解决,要求工人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承办法官徐海燕考虑到如就案办案,判决工人返还财物,则工人的权益较难得到保障,双方矛盾将更加激化。为衡平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从情理法与刘某沟通,释明厉害,建议一次性解决与工人的纠纷,最终张某被法官的诚意和敬业精神所感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使得这桩争执整年、矛盾激化的案件得以妥善解决。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的农民工刘锦枢表示还是要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据悉,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优化调解资源,加大调解力度,今年上半年调解民事、商事案件556件,诉讼调解率达73.1%,位居江苏省基层法院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