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开展船舶油污水去向调查

2012-03-04 20:54 | 中国水运报 公告公示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管理条例》,近日,台州椒江海事处对辖区船舶油污水的去向展开调查,以期实现闭环管理。
        海门港的油污水接收主要由辖区的13艘油污水接收船完成。这些油污水接收船扮演着海门港“清道夫”的角色,但是另一方面,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一直处于不规范工作状态,尤其是,部分油污水接收船不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所接收的污染物,往往会造成二次污染的严重后果。此次开展船舶油污水去向调查旨在全面掌握辖区船舶油污水接收处理现状,结合实际,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处理的相关规定处理接收的船舶污染物。
        据调查显示,辖区油污水接收船接收的油污水主要有两大去向:一是卖给废油加工厂重新炼制柴油或者锅炉油;二是卖给其他企业作为加工辅料,例如作为辅料炼制沥青、砖瓦以及胶鞋底。
        据介绍,由于油价上涨以及海事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目前该辖区油污水乱排放现象已经基本上消失。但是,接收单位往往过多地考虑经济效益,把接收下来的船舶油污水运到一些未经环保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加工处理,不仅有可能发生二次污染,这些厂家不规范处理船舶油污水,还可能会发生起火燃烧、爆炸等事故。
        台州椒江海事处将根据此次调查结果,从两方面入手对船舶油污水接收处理实施闭环管理:一方面要求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按月将油污水的接收和处理情况报海事备案;另一方面,加强与工商、环保部门的合作,打造油污水从产生到接收到处理的无缝监管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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