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船用耐蚀钢研发取得新进展
2012-04-17 16:45 | 中国船舶报 船配市场
4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和原材料工业司在北京召开了船用耐蚀钢应用研究研讨会。目前,我国“油船货油舱船用耐蚀钢研究”项目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突破了材料研发与检测的核心技术难关,进入了批量工业试制与评价阶段,材料各项性能满足国际海事组织(IMO)耐蚀钢标准和目前的船板规范要求。
据了解,根据IMO“原油船货油舱涂层和防腐”及可替代方案“原油船货油舱耐蚀钢性能标准和试验程序”的相关要求,2013年1月1日及以后签订建造合同或2016年1月1日及以后交付的所有5000吨级以上油船必须从货油舱保护涂层和耐蚀钢方案中选择采用一种。随着耐腐蚀钢替代标准的不断推进,耐蚀钢的研发应用成为我国船舶工业面临的一个技术壁垒。
在这种形势下,2008年,我国提出了研发船用耐蚀钢的任务建议。2010-2011年,船用耐蚀钢项目组在鞍钢开展了两轮上千吨的批量工业试验。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船用耐蚀钢国产化项目建设了符合IMO标准的实验装置,突破了材料研发与检测的核心技术难关,进入了批量工业试制与评价阶段。钢板各项指标满足IMO耐蚀钢标准和船级社规范要求,造船工艺性能与传统船板相当,成本增量低于涂层成本,配套气体保护焊材料也研制成功,具有较小的应用技术风险,因此,国产船用耐蚀钢已经具备应用研究和考核条件。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所目前正在编制《原油油船货油舱耐腐蚀钢检验暂行指南》草案。
专家表示,船用耐腐钢的研发不仅关系船舶行业的发展问题,而且对我国船舶行业提升产业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有很大的影响。油船货油舱用钢量占油船用钢总量的30-45%。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对我国目前手持油船订单统计,货油舱用钢量每年为200万吨左右。一旦船用耐蚀钢的优越性完全体现出来,未来该钢种的需求量会大大增加,而其还可以拓展到压载舱等领域。由于日本在这方面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其正在中国设置专利障碍,并作出各种承诺以换取国内船厂不支持国产化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以维持其技术垄断地位。如果不能对船用耐蚀钢进行国产化,会给船企承接大型油船订单带来不利影响,并在这一战略性关键技术上依附于日本钢铁企业,这将大大削弱国内船企自主创新能力,在船板采购、维护上长期受制于人。
在本次研讨会上,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远集团大连远洋运输公司等航运企业代表表示,作为一项创新项目,船用耐蚀钢国产化的研究有利于降低船舶的各项成本。航运企业将积极支持国产船用耐蚀钢的研发工作,下一步将积极配合船用耐蚀钢的挂片试验、船舶分段及实船建造工作,为国产船用耐蚀钢的推广应用创造积极的条件。
此前,为促进国产船用耐腐蚀钢的研发,工信部先后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和推进机制协调会。在本次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建议,以船用耐蚀钢的合作研发为切入点,搭建三会一社(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钢铁协会、中国船东协会、中国船级社),造船企业、钢铁企业、航运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参与的“产、学、研、用、检”的工作及信息交流平台,使船用耐蚀钢的研发从临时协调机制转变为长期合作机制,并尽快落实船用耐蚀钢的应用研究和实船考核工作,定期探讨船用耐蚀钢的研发推进工作,规范行业准入和认证管理,建立和完善船用耐蚀钢标准体系以及船用耐蚀钢加工配送体系。
从油船货油舱用耐蚀钢的研发过程我们可以看到,钢铁、造船、航运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在其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一旦找到结合点,产业链中各方的协作必能爆发出巨大的能量。
专家表示,钢铁是工业的血液,航运业是经济的动脉,造船业更是国家战略性基础产业。航运业、造船业、钢铁业都有自己的优势,作为上下游产业链的重要一环,三个行业其实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加强合作有利于各自的发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造船、钢铁、航运企业之间曾签订过很多的战略合作协议,也都强调“抱团取暖”的重要性。不过,其中大都是两个行业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的一些合作,而三方在产品研发方面开展合作的先例极少,更不要说出现像船用耐蚀钢研发这样的豪华合作阵容。然而,从整个产业链共同发展的角度来看,三个行业的合作不能仅限于生产经营方面,应着眼于应对当前不断出台的国际新标准、新规范而开展多方合作。只有加强互动,共同应对市场变化,抓紧联合研发,才能使三个行业的优势叠加,形成共振效应,通过产业链协作解决问题,在共同取得最大化利益的同时,促进自身实现健康、协调、有序的发展。
在当前航运市场、造船市场、钢铁市场都处于低迷的形势下,通过开展产业链合作来解决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以船用耐性钢为例,通过合作研发,产业链各环节都能从中受益:航运企业能够降低成本,钢铁企业能够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船舶企业能够在接单方面形成一定的优势,并在这一钢种的使用上不受制于人。同时,从船用耐蚀钢研发中我们也充分看到了这三个环节联合所产生的巨大能量。专家认为,今后,产业链合作应该针对更明确的目标来展开,各参与单位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通过建立定期磋商机制,形成利益共享、良性循环的合作关系。
就造船行业而言,很多船舶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不可能在没有航运、钢铁等上下游行业,以及科研院所、船级社等单位支持的情况下由造船企业来独立完成。因此,从上下游产业链各环节协调发展的角度来看,作为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造船业应该充分发挥好连接上下游的作用。造船企业在积极听取航运行业用户的意见的同时,可向钢铁企业反映自己的需求,使其能综合各方面的诉求开展研发。同时,船企还应该密切关注国际海事新标准、新规范的最新动态,为合作研发提供依据。
当然,专家也指出,要协调好众多参与单位的协同合作,政府相关部门还应科学制定相关的鼓励、扶持政策,照顾到各方利益,寻求最优的解题路径,理顺三大行业的产业链关系,真正使产业链各方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