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等级如何划分?
2012-06-29 16:15 | 中国水运报 公告公示
云南船民来电询问,内河船舶等级如何划分?
根据船民的来电,记者咨询了海事部门,他们的回答是:根据《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规定, 一等船舶为1600总吨以上或1500千瓦以上;二等船舶为600总吨以上至1600总吨以下或者441千瓦以上至1500千瓦以下;三等船舶为200总吨以上至600总吨以下或者147千瓦以上至441千瓦以下;四等船舶为50总吨以上至200总吨以下或者147千瓦以下;五等船舶为50总吨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