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七号”游轮获赔330万元
2012-10-22 16:19 | 中国保险报 船舶动态
日前,太平洋保险一次性赔付浙江温州明珠游艇公司330万元,以弥补温州游轮“明珠七号”与温州大桥发生刮擦而造成的桥体和游轮损失。
“明珠七号”是温州市第一艘休闲用途的万吨级无动力趸船。2010年,太平洋产险温州分公司为这艘船独家承保了船舶建造险,总保额1.5亿元。今年5月,“明珠七号”游轮建造完毕,需由乐清威华船业公司码头拖带至市区郭公山码头。为合理化解游轮拖带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风险,太平洋产险温州分公司为客户设计拖带责任险,并指定专门服务人员,全程参与“明珠七号”拖带过程,进行现场保险服务。
5月23日,“明珠七号”从乐清被拖带至市区过程中,顶部装饰性烟囱与温州大桥下箱梁发生刮擦,造成桥体和游轮损失。事故发生后,太平洋产险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现场对该事故进行保险立案,随后立即安排理赔事宜。事故相关检测结果和责任认定出具后,太平洋产险充分利用多种资源积极协调、沟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定损和赔付工作,得到了海事部门、交投集团和明珠游轮方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