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收购尼克森获加拿大批准

2012-12-10 08:42 | 新华网 船东动态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8日宣布,中海油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的申请,根据加拿大投资法,已获得加拿大工业部的批准。该批准是这一收购完成的先决条件之一。

中海油同时表示,收购尼克森公司的交易尚需获得交易涉及的其他政府和审批机构的审批,并需满足或豁免于相关交割条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说,在获得加拿大政府的批准后,这笔交易的成功可以说已经“几无悬念”。

7月23日,中海油宣布已与加拿大能源公司尼克森达成最终协议,将以每股27.50美元的价格以现金收购尼克森所有流通中的普通股。这笔交易总对价约为151亿美元。收购成功后,将成为中国企业最大的一笔海外收购。

王震说,在获得加拿大政府批准后,这笔交易的完成还要涉及尼克森资产所在国相关政府的批准,并要获得中国政府的批准。目前看来在美国获得阻碍的风险性较低,即使有所阻碍,也只是针对部分资产,不会影响整体收购的完成。“虽然程序尚未完成,但可以说这笔收购已经扫除了最大的障碍。”

此前,这笔交易已经获得尼克森公司股东和加拿大当地法院的批准。

王震认为,成功收购尼克森对于中海油国际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由此,中海油将成为一家更重要的国际能源公司。

中海油此前表示,该交易加强了其在加拿大、尼日利亚和墨西哥湾的业务,并进入资源丰富的英国北海地区,使其发展平台更加多元化。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中海油的优势主要在海上,收购成功解决了中海油上游业务在陆地的短板,并增强其对油砂和页岩气等非常规资源的获得能力。

中海油8日重申了此前的承诺,包括在交易完成后确立卡尔加里为中海油在北美和中美洲的总部,管理价值约80亿美元的新增资产;保留尼克森现有的管理层和员工;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长期开发加拿大的油气资源;在多伦多交易所挂牌交易其股份;继续推进尼克森现有的社区和慈善项目,尤其是关于原住民及当地社区的项目;继续支持阿尔伯塔大学的油砂研究;以及向加拿大工业部提交与承诺相关的年度执行报告等。

“收购成功对中海油来说只是迈出了第一步。”王震认为,在完成收购程序后,中海油面临的资产整合,涉及本土化等一系列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比交易本身的挑战更大。

赛迪顾问兼并重组咨询中心总经理申燕说,成功收购尼克森后,中海油面临的首先是政治风险,尼克森不光在美国和加拿大有资产,在欧洲也有很多资产,欧洲对此如何判断是一大挑战。其次是资源整合风险,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时间并不长,人才储备也有所欠缺。三是财务风险,151亿美元的并购额有点偏高,并购后中海油还承担了尼克森43亿美元的债务,中海油大部分资金通过贷款解决,并购后盈利能力建设至关重要,未来油价波动也将冲击其盈利能力。

这笔交易距离2005年中海油收购优尼科失败已过去7年。2005年6月,中海油宣布以总额185亿美元现金收购优尼科石油公司,终因受到来自美国国会的激烈反对,宣布撤回对优尼科的收购要约。

林伯强认为,此次收购尼克森能够获得成功,一方面是大环境发生了改变。加拿大拥有丰富的资源,随着美国页岩气革命带来的“能源独立”,美国能源对外依存度不断降低,加拿大继续寻找新的市场,这对中海油并购是机会。另一方面,随着并购经验乃至教训的积累,中海油此次并购准备也较为充分。此外,全球经济不景气也有利于并购成功。

2005年,中石油以41.8亿美元收购加拿大注册的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成为当时中国企业最大的海外并购。2009年,中石化以75.6亿美元收购总部位于瑞士的Addax石油公司,再度刷新了这一纪录。目前,这两笔并购都取得了较好的运营效果。

王震认为,中海油凭借过去30年对外合作和海上经验,接手面临经营困难的尼克森,无疑将对油气资源的开发产生积极影响。包括此次同时获得加拿大政府批准的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对加拿大进步能源公司的并购,出于商业考量的海外并购从长期看将增加全球资源供应,有利油价下降。

但他同时指出,国有石油公司走出去仍面临着政治上的猜忌和风险。根据《卡尔加里先驱报》的报道,尽管批准了中海油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的收购,当地政府仍强调这属于“特例”,并表示未来将对海外国有背景企业收购采取更为严格的态度。

对此,申燕建议,在海外并购特别是资源并购中,中国国有企业往往面临着较大的政治压力,应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走出去。此外,并购应不仅仅以获取资源为目的,还要鼓励以获取技术和市场渠道为目的的并购,实现并购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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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海油尼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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