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造船全线构筑法律“防火墙”

2013-02-24 16:33 | 中国船舶报 船厂动态


根据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要求,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围绕“牢牢把握一个核心,狠抓五个百分比,强化三项重点,建设一支队伍”的目标,制订了贯彻落实第三个三年目标要求的具体方案,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开展工作。2012年,外高桥造船公司积极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加强重大法律纠纷诉讼管理,完善法律事务信息平台系统,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基本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促法务人员扮好各自角色

按照外高桥造船公司明确的工作分工,总法律顾问负责统一协调和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同时,该公司依靠和发挥法务部门的主导作用,就不同专业进行业务分工,发挥每一位法务人员在对外投资、劳动人事、经济合同、涉外业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于公司成立的汇率风险防范工作小组、延迟付款应对工作小组等机构的工作,法务部门直接参与,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该公司还重视发挥外聘的常年法律顾问的专业支撑作用,使其在公司重大法律事务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及时响应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此外,该公司建立了一支兼职的部门合同管理员队伍,在经济合同的运行和监控方面起到了对法务部门的辅助作用。

在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方面,外高桥造船公司总法律顾问参加了公司高层的全部会议,包括股东会议、董事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等。由此,该公司总法律顾问可以及时了解公司层面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能发现程序合规性、决策合法性、风险可控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及组织和调动法务部门的专业人员、外聘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法律层面给予支持。

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是法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有助于逐步完善法律管理的组织体系、运行体系、监督体系,从而建立起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有效机制。目前,外高桥造船公司法务部门已被列为公司制度新增或修订的会签部门,参与相关制度的审核。2012年,该公司法务部门参与了《合同管理办法》、《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规定》等制度的修订、审核工作,同时,还参与编写了《外高桥造船案例汇编》、《外高桥造船标准合同手册》两本专集,为公司法律工作的规范化作出努力。其在制度会签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普遍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并被采纳,使公司的制度和规定更具严密性。

此外,外高桥造船公司法务部门承担着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方面的重要职责。其在公司内部开设了“法律之窗”网站,除了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还开展了网上法律咨询业务,及时向员工提供各种专业咨询;定期组织出版企业法律专刊,作综合性的法律工作报道,承担了新进员工法律知识培训,并将推出电子刊物《法学视线》,为部门的业务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在专业培训方面,该部门坚持开展在职培训、在职进修,组织对兼职合同管理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让法律事务工作不留空隙

随着外高桥造船公司业务能力的快速提升,10多年来,该公司的厂区已延伸到长兴、临港等地,占地面积达500万平方米,控股参股公司已有9家。为此,该公司法务部门十分重视指导下属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前几年,该部门曾制定《公章使用的规定》,针对未经报告擅自签收司法部门的协助执行令的现象,新增了归口管理的条款,及时堵塞了漏洞;2012年,针对有部门未经批准参加地方司法所的协调会的问题,快速处置,由常年法律顾问向该司法所发出律师函,防范了可能出现的法律诉讼风险。

为让法律事务工作扩大覆盖面、不留空隙,外高桥造船公司以法务部门为平台,统筹法律事务,覆盖“两岸三地”,统一协调、处理所有下属公司的法律事务。与公司行政推进“一体化”管理模式相对应,其法律工作也同步实现“一体化”,以及资源共享、人员统配、指令统一。特别是在2012年,外高桥造船公司法律事务信息化平台已在“两岸三地”实现联网,更加提升了法律事务信息管理的一体化水平。由于该公司法务部门提供了有力支撑,长兴、临港等厂区的多起法律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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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外高桥造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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