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正式生效

2013-08-21 16:07 | 船舷内外


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内西尔基20日说,《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当天正式生效。国际劳工组织说该公约将为广大海员的劳动和生活权利提供法律保障。

按照规定,《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应在获得船舶吨位合计占世界总量33%的至少30个成员国批准的12个月后生效。在菲律宾一年前批准公约之后,生效所需的条件已经满足,公约于今年8月20日正式生效。

内西尔基说,如今,已有船舶吨位合计占世界总量70%以上的超过45个成员国批准了这一公约。他援引国际劳工组织标准执行部主任敦比亚-亨利的话说,各方应尽快批准并制定实施相关法律,以使全世界海员能够真正受到公约的保护,为船员提供体面工作条件的船东也能享受其中的益处。

2006年2月,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旨在保障海员体面工作与生活权利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这一公约在船员最低工资、工作和休息时间、带薪休假、医疗保健、饮食起居等方面作出规定,被称为全球海员的“权利法案”和国际海事公约体系的“第四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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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事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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