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船企不可承受之重

2009-07-03 16:40 | 中国船舶报 船市观察


6 14 日,由于强对流天气影响,江苏 3 家船企有多台龙门吊倒塌,这在船舶工业史上极为罕见,在当前造船业处于困境和 6 月“安全生产月”的背景下显得更加刺眼。事故发生仅过两天,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就紧急下发了 关于加强防范极端恶劣天气引发重大损失的通知 ,向受灾企业表示慰问,更向广大船企敲起了安全警钟。

 

船企“生命线”屡受挑战

 

龙门吊倒塌事故在今年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年初,山东烟台一家船企因操作不当导致 1 600 吨龙门吊倒塌,损失惨重; 6 月初,安徽一家船企有两台 220 吨龙门吊倒塌。其他企业也时有安全事故发生。 3 月,山东威海一家船企在建的造价高达数亿元的船舶在发生侧翻后沉没 安全生产问题已经引起业界的高度关注。

安全事故对生产的影响最为直接。以龙门吊为例,它是现代船企最关键、最高效的生产设备,一旦倒塌,船坞搭载将陷人瘫痪,从而打乱企业的生产计划,导致企业生产链条中断,势必影响船舶交付。尽管有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生产方案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但是企业生产资源配置上的捉襟见肘在所难免。

同时,安全事故造成的经营困境将使忙于应对金融危机的船企面临更加险恶的形势。在船市好的年份,“万事好商量”,企业由于安全事故造成交船脱期,在跟船东进行沟通协商后,交纳一定罚款后就可能“过关”。但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肆虐的形势下,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船东为了减少损失,千方百计寻找各种机会和借口弃船,因为恶性安全事故而造成交船脱期,虽然“迎合”了船东延期接船的心理,但更容易给船东以弃船的口实,进而引起连锁反应,导致船企后续订单流失。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长王锦连认为,恶性安全事故影响船东对船企的信誉评价,对船企的形象损害不小,如果企业危机公关做不好,其声誉将会大受影响,也会给经营工作带来困难。

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恶性安全事故对企业来说,绝对不止是某艘船的脱期、“难产”,更危及企业的“造血”功能和长远发展,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

 

安全隐患当及时排除

 

为了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各船企都把“保交船”作为生产经营工作的头号任务,但“欲速则不达”,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做到“保安全交船”。

不可抗拒的气候因素无需过多讨论,毕竟恶劣天气并非常态,但是作为事故善后处理的重要一环,船企应该深刻反思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缺失,无论在思想观念还是在具体工作上,企业都应该及时排除生产中存在的隐患。

这些隐患可能是在船厂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过于追求速度、急功近利遗留下来的“先天不足”;也可能是在船厂投产后由于生产流程不顺、管理不到位等产生的“后天失调”。所以,各船企应该吸取兄弟单位安全事故的教训,彻底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恶劣天气不可抗,但是如果事先做好防范工作,企业损失也可以降到最低程度。防范预案的科学、规范与否,是影响企业受损大小的重要因素。一位多年从事船厂安保工作的同志告诉记者,只要各项防范措施到位,大部分恶性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中船集团公司近日公布了 极端气候应对措施指南 ,就为当前形势下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对突发气象灾害提供了最新的可依之本。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下发的通知也给各船企提出了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建议:气象部门发出极端恶劣天气预报后,部分室外船台、船坞区域的作业应迅速停止,对露天的吊车、设备应采取加强紧固保护措施;对容易倒塌的建筑物等都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路面上要设置防止人员靠近的警示标志。这些措施看似平常,真正落实到位却不容易,一要看企业安全生产这根弦是否绷得紧,二要看企业安全管理到不到位。

眼下各地都已陆续进人汛期,台风、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将会逐渐增多,各船企应该把防台、防汛、防极端天气预案拿出来“晒晒太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完善,加强汛期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小的安全隐患如果不能及时被排除,就可能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在任何情况下,安全事故的预先防范永远比善后处理更重要,相对于看得见、摸得着的灾后重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的重建则是大象无形,需要政府、行业协会和船企各方的长期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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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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