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坐视P3或如期而至
2014-01-10 16:39 | 上海航运交易所 船舷内外
鉴于拟建中的P3船舶共享协议(vessel-sharing agreement,VSA)联盟即将于4月在欧盟区内起航,加之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对于VSA一直持开放态度,因此,P3网络很可能在欧美监管层面畅行无阻。然而,中国方面迟迟未就该联盟的运营正式表态。
华盛顿Venable律师行国际贸易部副主席Ashley Craig指出,根据美国《1984年航运法》,FMC有权对涉嫌垄断的VSA说不,但至今该机构还未就P3展开实质性反垄断调查。之所以,FMC欲放行P3,主要因为该联盟的性质决定,它认为P3本质上只是运营组织,而非定价工具。
去年12月18日美国召集的全球监管峰会上中、美、欧三方监管机构就基于VSA成立P3班轮联盟的潜在影响展开了讨论。FMC主席Mario Cordero表示,如今,世界前20大班轮公司中已有13家组建联盟,而问题在于联盟升级将对全球海运带来怎样的冲击。
然而,从历史数据看,截止2013年9月30日,在FMC备案的222项VSA中,只有少数接近P3的量级,大部分共享协议涉及舱位甚至少到一个航次100TEU。伟大联盟和新世界联盟等这样打着联盟旗号的VSA在规模和广度上才稍稍可以和P3比肩。
近年来,在多条航线、港口挂靠和航次服务等方面的升级版VSA有大行其道之势。G6联盟(赫伯罗特、日邮、东方海外、美总轮船、现代商船和三井商船)就是最近最好的例子,该联盟去年12月初宣布,将VSA适用范围扩展至跨大西洋和亚洲至美西航线,以抗衡即将新生的P3。
尽管FMC并未发难于P3,但前者仍要求后者提供更多翔实信息以供监管机构和航运界参考,但截至1月6日,后者并未就此要求回应前者。也许,对于P3成员来说,4月起航的日子似乎还很远,只要FMC接收到P3提交的相关材料,为期45天的观察期即自动开始计时。
航运分析机构Alphaliner指出,美国国内对于FMC对待P3的态度褒贬不一,相关投票显示,14票支持,48票表示担忧甚至反对。支持方认为,P3的船舶共享协议将拓展港口覆盖面,稳定航线服务,提供可靠且具有竞争性的海运时间,增加舱位可用性,令整个行业趋于平稳运行。
尽管担忧方阵容强大,但真正呼吁FMC阻止P3运行的航运组织少之又少。美国众议院代表Eni Faleomavaega没有参加投票,但他在致FMC的一封信中说,鉴于三大班轮巨头在业内体量举足轻重,尤其是当其中一家或是几家正好是你的客户或者足以左右行业时,要明确反对它谈何容易。
视线转向欧盟,欧盟认定P3并非兼并案例,它的运营无需得到欧盟监管机构的首肯,随时可以起航。“等到P3运营之后,如果其涉嫌垄断运价,欧盟监管机构可以随时认定其违反了《欧盟运作方式条约》中第101条,进而发布反对声明,声明将阐述P3成员违反反垄断规则的理由。” 欧盟委员会竞争总署官员Hubert de Broca说,“一旦欧盟发布反对声明,P3可以抗辩,若抗辩无效,欧盟有权解散该联盟,并处以相应罚款。”然而,de Broca强调这只是假设,我们远没有到明确反对P3联盟的地步。
目前,最令市场关注的就是中国监管机构对P3的回应,美国货主协会执行董事Beverly Altimore提出疑问称,P3中并没有中国船公司的身影,它能否对其说“Yes”。对此,中国货主协会副会长蔡家祥表示,“一旦P3如期而至,中远和中海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就将从6成锐减至1成,而两家国企2013年正面临严峻的业绩亏损。展望今明两年的市场,中国航企的市场份额相较P3还要进一步拉开差距,因此,我认为中国政府不会轻易在国内港航市场放行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