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代协会坚持“对等原则”

2014-06-11 08:16 | 上海商报 船舷内外


中国船代协会不久前在上海召开了无船承运人及船舶代理业内资深人士座谈会。同一天,该协会在上海召开了协会会长办公会,协会会长、副会长单位领导及协会秘书处、上海及广东办事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就“关于国际船舶代理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问题”等七个议题,听取汇报和进行研究。

该协会未同步披露会议细节,只是预告,“有关会议纪要将于近日在协会网站摘要登出,请会员关注。”

昨天,记者获悉与会者形成了五点共识:第一,应该正确评估国际船舶代理行业开放程度和在航运业中位于低端服务业的作用;第二,我国国际船舶代理行业进一步开放与上海自贸区加大对外开放无必然联系;第三,我国航运业进一步全方位开放应按国际惯例,坚持对等原则;第四,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在研究对外开放政策中应汲取有关海运国家对外资、外商先进的管理经验,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第五,我国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应变革经营理念,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全程物流发展趋势,运用电子商务手段提升为海运业服务的功能。

中国船代协会称,我国国际船舶代理行业对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意见,将由该协会报送政府主管部门作决策参考。

该协会还表示,交通运输部自5月15日在上海试点下放无船承运业务管理权限的工作,“协会虽然有不同观点,但还是顾全大局,对交通部的决定服从和支持。”

航运专家吴明华认为,中国船舶代理业这些年处于逐步开放的过程,两三人就可以成立一个船代公司,有的船代公司只有一个客户、服务一艘船。但是在上海,也有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等比较大的船代企业,他们既服务中资船舶,也服务外资船舶。

“放开已经是大势所趋。”但是吴明华预计,放开后对现有市场格局的影响不会很大。“这是因为,这个行业目前已经是微利,外资不一定会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公司,即便是设立了,中远、中海这种大的航运公司都有自己的船代公司,一些中资船代公司对中国港口和船舶更为熟悉,还是有一定竞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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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船代协会船舶代理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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