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外低硫燃油附加费明年起生效

2014-09-24 16:47 | 东方海外 船东动态


9月23日,东方海外官网发布公告,宣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低硫燃油新规。

东方海外公告称,公司在营运上一向积极配合环保法规及要求,2015年1月1日正式实行有关船舶使用低硫燃油的新规定,船舶进入北大西洋、波罗的海、英吉利海峡及北海的排放管制区域所使用燃油的含硫量将由现时的1%减至0.1%。

东方海外表示,目前难以预计这新法例对营运的影响(因燃油价格难以预计及波动的特性),但当新法例一旦实行时,东方海外计划以整个航运周期所需消耗含硫量零点一燃油之真正比率,调整燃油附加费的计算方法以包括新低硫量燃油的成本。

之后,东方海外将按月检讨使用新低硫量燃油对营运成本的影响而调整燃油附加费并适时通知客户有关泛大西洋各航线在附加费调整后每一标准箱的运费。东方海外将会按法律规定给予客户足够的通知期后才征收新的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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