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银行需增加25%不良航运贷款准备金
2014-10-29 08:36 | 国际船舶网 船舶金融
根据欧洲央行(ECB)对欧元区130家大型银行进行长达一年的跟踪检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欧洲银行需要增加不良航运贷款准备金25%,至73亿欧元。
在报告中,欧洲央行表示,与通过银行和NCAS(国家主管部门)监督不同的是,特别重视通过授权SSM(单监督机制)曝光的航运贷款处理。
欧洲央行指出,21.3%的航运债务人被重新定位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准备金从59亿欧元上升至73亿欧元(+25%)。按国家高低来排序,分别为德国、意大利、荷兰和希腊。按规定,德国银行的不良航运贷款准备金不得不从41亿欧元增加到52亿欧元,荷兰银行从5亿欧元增加至6亿欧元,希腊银行从9亿欧元增加至11亿欧元,意大利银行维持3亿欧元不变。
“在AQR(资产质量审查)质量保证期间,欧洲央行开始担心某些高度灵敏的德国银行CET1比率长期现金流假设用于航运贷款供应。”
这种高度敏感性尤其重视持续经营方式情况下的大量不良航运贷款风险,该规定来源于预期的现金流贴现值(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则和方法,AQR)。
不过,由于航运市场中长期发展的高度不确定性,欧洲央行对AQR上调现金流量预测的可靠性提出质疑。
与NCA协商后,欧洲央行对德国银行统计航运资产组合规定预期的现金流现值实行审慎的缓冲策略。这些审慎的缓冲策略纯粹用于AQR,不能用作出于会计核算目的的现金流预测判断,欧洲央行在综合评估报告上总结。